随便看看 发表于 2016-12-15 11:04

大快人心!南江5名公职人员利用拆迁骗取国家资金,被判刑!

众所周知,每个国家公职人员都应该坚守底线。但在南江县就有公职人员和村社干部不依法办事,反而利用拆迁骗取国家资金。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岳某某等5 人受到不同刑期处罚。法院审理查明,2011 年至2013 年期间,被告人岳某某任南江县南江镇双元村综合干部兼一、二社社长,杨某某任该村支部书记、姚某某任该村村主任、袁某某系杨某某前任支部书记、李某某系南江县南江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此期间,被告人岳某某、姚某某、杨某某、袁某某受政府的委托,协助从事巴陕高速公路及南江县温泉酒店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李某某协助巴陕高速公路的林地征收补偿工作。利用职务之便,5 人采用虚报林地及耕地面积、地面附着物等手段,骗取国家资金予以私分,被群众举报。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某、姚某某、杨某某、袁某某、李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采用虚列土地、林地面积及地面附属物等手段,签订虚假补偿协议,骗取国家资金予以私分,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岳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岳某某犯贪污罪、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共处罚金30 万元。被告人姚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 万元。被告人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0 万元。被告人袁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 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 万元。

2014 发表于 2016-12-15 11:05

此处应有掌声!

74110 发表于 2016-12-15 12:08

我不想说 发表于 2016-12-15 16:48

社会渣子、过街老鼠、自作孽不可活!

春暖花不开 发表于 2016-12-15 22:02

大快人心,力度不够!

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16-12-16 12:46

春暖花不开 发表于 2016-12-15 22:02
大快人心,力度不够!

坐过牢的也等于人生毁一半咯

雷瑟守备 发表于 2016-12-17 09:51

该背时!

最强王者 发表于 2016-12-17 17:23

才判这么点时间,,坑

骏杰汽车医院 发表于 2016-12-17 17:35

还应该深挖,

川DY 发表于 2016-12-17 17:46

该杀

蝙蝠 发表于 2016-12-19 13:03

这些人估计想的是坐牢几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哦,,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翁勇 发表于 2016-12-19 17:29

仁和鄉村的村社幹部也這樣,有權在手他們就是天下第一

国事家事 发表于 2016-12-19 19:30

巴陕高速路沿线全有问题!

74110 发表于 2016-12-20 09:17

翁勇 发表于 2016-12-19 17:29
仁和鄉村的村社幹部也這樣,有權在手他們就是天下第一

这需要人爆料具体事,,不然谁都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的

花姑凉 发表于 2016-12-20 11:28

这种官员还多的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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