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3

请你要知道事实才来评论!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6

楼主,你等着接律师通知吧!我要告你侵犯名誉权!

安泽曦123 发表于 2016-12-22 10:48

楼主,你说的这个女的我认识,好像不是你说的那样吧!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1:12

楼主,我就是本人,我希望在今天之类你把这个信息删掉,我就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如果不删,你就等着接律师通知吧!你老公出问题也得找找自身原因,别像泼妇一样来怪罪他身边的朋友!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5:51

别动不动就把别人牵扯进来!


川DY 发表于 2016-12-22 19:32

大家一起偷人怕锤子

陪你,1314 发表于 2016-12-22 20:20

莫意思

99923413 发表于 2016-12-23 11:50

打啥子马赛克!看得到个毛线

人情冷暖薄如纸 发表于 2016-12-24 01:02

家丑不外扬,楼主这又是何必呢

什么商机 发表于 2016-12-24 11:02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6
楼主,你等着接律师通知吧!我要告你侵犯名誉权!

原来你就是主人公;P不打自招

零度的心跳 发表于 2016-12-24 17:39

现在社会如此不足为奇。但是楼主要懂得方式方法

大王同志 发表于 2016-12-24 20:32

楼主:当今社会万花筒世界!屡见不鲜!…………!楼主要趁着年轻,合理使用资源,不要浪费资源,可惜啊(⊙o⊙)!现在国家提倡:节约性社会,正如人们上饭馆吃饭,都可以打包,别浪费可惜!楼主想开点:要耍大家耍!要玩大家玩!互不相亏,互惠互利,互不吃亏!

小娃子too 发表于 2016-12-25 01:21

奇葩女,怎么不去告她呀

tiutianyi 发表于 2016-12-25 10:19

同意《大王同志》观点

雨中等雨停的哥 发表于 2016-12-25 12:32

楼主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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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有谁认识这个婆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