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3
请你要知道事实才来评论!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6
楼主,你等着接律师通知吧!我要告你侵犯名誉权!
安泽曦123
发表于 2016-12-22 10:48
楼主,你说的这个女的我认识,好像不是你说的那样吧!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1:12
楼主,我就是本人,我希望在今天之类你把这个信息删掉,我就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如果不删,你就等着接律师通知吧!你老公出问题也得找找自身原因,别像泼妇一样来怪罪他身边的朋友!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5:51
别动不动就把别人牵扯进来!
川DY
发表于 2016-12-22 19:32
大家一起偷人怕锤子
陪你,1314
发表于 2016-12-22 20:20
莫意思
99923413
发表于 2016-12-23 11:50
打啥子马赛克!看得到个毛线
人情冷暖薄如纸
发表于 2016-12-24 01:02
家丑不外扬,楼主这又是何必呢
什么商机
发表于 2016-12-24 11:02
丑小鸭 发表于 2016-12-22 10:46
楼主,你等着接律师通知吧!我要告你侵犯名誉权!
原来你就是主人公;P不打自招
零度的心跳
发表于 2016-12-24 17:39
现在社会如此不足为奇。但是楼主要懂得方式方法
大王同志
发表于 2016-12-24 20:32
楼主:当今社会万花筒世界!屡见不鲜!…………!楼主要趁着年轻,合理使用资源,不要浪费资源,可惜啊(⊙o⊙)!现在国家提倡:节约性社会,正如人们上饭馆吃饭,都可以打包,别浪费可惜!楼主想开点:要耍大家耍!要玩大家玩!互不相亏,互惠互利,互不吃亏!
小娃子too
发表于 2016-12-25 01:21
奇葩女,怎么不去告她呀
tiutianyi
发表于 2016-12-25 10:19
同意《大王同志》观点
雨中等雨停的哥
发表于 2016-12-25 12:32
楼主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