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醉酒裸奔男被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 并处罚金2万元!!!
本帖最后由 天公 于 2016-12-29 09:33 编辑南江一醉酒男驾车肇事逃逸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南江一男子醉酒后驾驶一辆伪造牌证的小型轿车肇事逃逸,后经检验,其血醇浓度高达253.18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据悉,今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速裁案件,男子被当庭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庭审。整个庭审过程通过腾讯网全程同步视频直播。
2016年11月30日,被告人何某某饮酒驾驶悬挂粤G52223号牌(实际号牌为粤G54A30)的蓝色雪佛兰牌小型轿车,由南江县南江镇槐树村路口至仿古街方向行驶,15时46分,当车行驶至南江镇朝阳路口交通警察岗亭处,与李某某驾驶的川Y97388号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何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该男子返回案发现场,不但不配合民警调查,反而脱掉其上下衣服阻拦民警执法。民警将何某某带至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131mg/100ml,经巴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何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53.0mg/100ml。
2016年12月13日,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何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无话可说,罪有应得!
上面有个12月31日?
监狱过年
十一月也没有31日,打错字了?还是?
裸奔需要多大勇气。
十 一月有三十 一嘛?
应该是打错字了
:lol:lol 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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