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农民工的血汗钱何时才能拿到?
本人李荣长,
在2013年7月1日被张余国(男,39岁,汉族,四川省,安县生枣镇村,003组;省份证号码:5107241975410043715;挂靠于呼和浩特市,东微劳务股份有限公司)雇佣修建巴彦淖尔市临河新区医院二标段东区做钢筋小组长。 (承建商:天津天一建设集团公司) 然后我雇佣60余名农民工一起干活。因本人农民出身,文化浅薄,一直未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张余国口头承诺每月给予前月总产值的大约70%。2014年7月20全面竣工。 本工程总面积30060平方,每平方单价61.5元。总造价1848690元。零工104个,单价200元,小计:20800元。由于公司图纸变更,张余国给与我们口头承诺2元钱每平方,小计:60120元。本工程中,由于变速器钢筋量大,张余国承诺补助45000. 合计:1974610元。现金借支:1300060元。尚欠余款:674550元。 工程完工后,一直未给予办理结算单。天津天一建设集团公司9月27号,叫我们把所有农民工工资表上报给该公司。28号,我们把农民工工资表上交给该公司项目经理叶黎明,叶黎明和张余国均在工资表上签字认可。可过后一直未有音讯。。。。。。。。。。。。
在多次的协商后,于2014年11月18号,张余国出具该工程结算单据。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于11月22日上午找劳动局,下午去到市信访局登记。本月24日上午,劳动局已介入调查、登记注册。劳动局与公司协调,说12月2日给予我们农民工工资。随后,经政府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天一建设集团公司,东微劳务公司多次协调,一直到12月31日上午,都未有一切音讯。当天中午,再次找张余国等多部门协调农民工工资,张余国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扣除总产值的5%(他的意思是直接不给了)其家属听闻次消息后,情绪失控,在任何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攀爬到了该工地的塔吊顶部,讨要血汗钱。当时多部门 ,立即组织营救,并承诺给农民工血汗钱。该女式答应下来,刚到地面,立即被派出所带离到拘留所,并拘留7日。但是农民工的工资依旧还是没有着落。。。。。
2014年7月20号工程全面竣工,到2015年1月7日,苦苦等待了5个多月,依旧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本人以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为了讨回60余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一定会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真心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介入,帮帮我们,讨回属于我们的农民工的血汗钱。。。。。。。。。。
以上内容绝对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姓名:李荣长 身份证号码:513027197205150753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杏垭村4组
联系方式:18347938389
难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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