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阳社区居民求助
一、(1)2002年市政府统征佛阳社区所有集体土地改为建筑用地、2003年巴中市国土局及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对佛阳社区一、四社所有合法面积房屋房屋进行了以货币形式的安置。同时对当时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未做任何的补偿)(包括1999年小市政府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也未做任何补偿)。
二、(1)一、四社所有房屋在2003年全部拆除。
(2)一、四社干部及干部亲属(及亲属的外来人员),他们都在2012年签订了安置还房协议。并且当年一、四社区普通百姓还不知情。在2016年3月7日。还房摇号的同时,我们普通百姓才知情他们干部及干部亲属和亲属的外来人员都有还房。当时还房政策到至今都未给社区内普通百姓公开、公示。
三、还房摇号内容:
(1)社区干部及干部的亲属及亲属的外来人员,2016年3月7日房屋安置摇号内容,一社李博主任及李迎春社长及他们的亲属合计33套安置换房,大约2000平方米。四社13套房屋,大约1000平方米,其中加上四年过渡费共骗取国家款项1000余万元。
(2)巴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李仕荣(土地中心派驻佛阳社区工作组长)在2012年佛阳社区拆迁换房当中行贿受贿,倒卖安置房。
(3)巴中区西城办事处工作人员王治惠,刘鲜明,李超群等在2012年后坝一,四社(佛阳社区一,四社)拆迁处理遗留问题期间向老百姓索要钱财。
(4)不是我一,四社员分得了安置房。以下人员不是我一,四社社员,同时这些人也不享受我社的安置分配,其中就有李博的舅舅杨静柏,杨静万,表弟杨强、杨龙、李仕民等人员。
(5)佛阳社区居民(一、四社居民)从2016年3月10日老百姓向巴中市政府,市纪委,市信访局,市检察院,区政府,区纪委,区信访局,及西城街道办事处佛阳社区老百姓层层反应,至今未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
(6)以上所反应的基层干部,至今未得到任何处理,还继续在佛阳社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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