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呀嘛小二郎
发表于 2017-3-29 21:13
我要看下级
丶丶丶
发表于 2017-3-29 21:49
,,,,,,,,
hlmm
发表于 2017-3-29 22:12
下集呢
hlmm
发表于 2017-3-29 22:13
下集下集
hlmm
发表于 2017-3-29 22:15
下集下集
xxlh5000
发表于 2017-3-29 22:20
悲剧!
Sale666666
发表于 2017-3-29 22:21
Wa,好吓人
蜀山右路
发表于 2017-3-29 22:28
可怜
初三娃
发表于 2017-3-29 22:30
看嘛,是不是冲动就是魔鬼?
初三娃
发表于 2017-3-29 22:34
我晕!啥子叫那女的说电话是一个男的给她打的,说那是别人介绍给她的对象就是有过错?他们离婚了好吗?又没有谈恋爱,别人交往对象是正常行为呀,并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违背道德,凭什么说别人是过错?为了推责任,也没有这样扣帽子的好吗?!!真的忍不住想爆个粗口MMP!
缓期两年执行,一般两年以后都会减刑。凭什么?凭什么他杀了人,认了错,就可以不偿命?我觉得这种自私的男人就应该千刀万剐、抽筋剥皮、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今生
发表于 2017-3-29 22:52
是不是真的哦
zhongyan
发表于 2017-3-29 22:59
现在正在打官司,感觉自己也随时会遭到这一天……
今生
发表于 2017-3-29 23:00
往下看
志同道合
发表于 2017-3-30 00:33
该放弃就放下,苦苦纠缠伤害对方也累了自己
志同道合
发表于 2017-3-30 00:34
该放弃就放下,苦苦纠缠伤害对方也累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