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发表于 2017-4-15 13:58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3: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这位大哥你是穿黑衣还是白衣的,因为俺是弱势群体,俺怕报复所以故意改为黑衣人。
想穿哪个就穿哪个,我还喜欢穿彩色的,就事论事,不能因为没文化,穷,就觉得大家都必须让着弱势群体,就事论事
孤狼shR
发表于 2017-4-15 13:58
打人者与备打者都应得到处理吧
174
发表于 2017-4-15 14:00
孤狼shR 发表于 2017-4-15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打人者与备打者都应得到处理吧
那是真的,一个巴掌拍不响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4:04
古时候俠客是为民除害,除奸扫恶,仗义,当今侠客俺就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了,是否披的是一张皮。
照明
发表于 2017-4-15 14:16
大家看看刑法第294条,以王某某为首、3人以上就够成团伙和黑社会!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4:23
174 发表于 2017-4-15 13: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想穿哪个就穿哪个,我还喜欢穿彩色的,就事论事,不能因为没文化,穷,就觉得大家都必须让着弱势群体,就 ...
别以为有钱有势拉帮结派就可以仗势欺人了,要学会低掉做人,有句古话怎么叫着.....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4:30
照明 发表于 2017-4-15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看看刑法第294条,以王某某为首、3人以上就够成团伙和黑社会!
才三人吗?这么多的手机拍到,赶集的人看到。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4:34
照明 发表于 2017-4-15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看看刑法第294条,以王某某为首、3人以上就够成团伙和黑社会!
后面部份别涂鸦呀!
18482771742
发表于 2017-4-15 14:36
老实人, 发表于 2017-4-15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脑子是个很好的东西.希望大家都有.公安怎么处理肯定是按照真理来.也不是我们在这儿在哪儿听信谣言来判定谁 ...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我相信你此时已经无法冷静的在这里谈论你所谓的“就事论事”了。
18482771742
发表于 2017-4-15 14:38
174 发表于 2017-4-15 1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一个买假鱼的,奸商总有报应的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的思想这么邪恶?
18482771742
发表于 2017-4-15 14:46
木有啥感觉呀 发表于 2017-4-15 12: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日的,那个鱼店根老子也卖过假鱼的,还豁我是河里的...整得到处都是黑社会样,无语
那你为什么还去买?吃了才说鱼的质量有问题,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如果发现质量有问题你可以去跟他们老板说啊。我相信他们家肯定会补偿你们的,可是你就只会悄悄的在背后胡乱造谣。无中生有,恶意造谣你会收到法律的制裁的。有这么多闲时间在这儿胡说八道,还是劝你哦回家去多多看看书吧。
照明
发表于 2017-4-16 00:03
红萍 发表于 2017-4-15 14: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后面部份别涂鸦呀!
贫头百姓
发表于 2017-4-16 23:17
为巴中公安点赞,回复及时,忘查清派出所的不作为,为什么放走了凶手?
照明
发表于 2017-4-17 07:18
贫头百姓 发表于 2017-4-16 2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巴中公安点赞,回复及时,忘查清派出所的不作为,为什么放走了凶手?
支持
小辣椒就是我
发表于 2017-4-18 21:18
174 发表于 2017-4-15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是真的,一个巴掌拍不响
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