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小区住户取包裹 物管要收1元保管费
昨日上午,巴中市南坝“世纪明珠”小区的朱女士爆料称,自己在小区物管处领取包裹时,被物管要求支付1元保管费,她觉得不合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世纪明珠”小区看到,小区门口的黑板上写着小区内未领取“邮件”的住户姓名。当记者询问,在这儿领取包裹是否签个字就行?小区物管称,先报上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然后给1元保管费就行了。据了解,该小区共有400多户居民,每天收到的包裹大约有 10 多个,对于物管收取1元保管费是物业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时,现场物管称,领取包裹给1元钱是业主自愿交,而收取的包裹管理费都是谁值班保管谁得。随后,记者走访了巴中多个小区发现,小区物管、门卫收取“保管费”的情况非常普遍,或5毛或1元。
随后,记者从巴中市巴州区房管局物管科获悉,小区物管的职责是维护小区房屋及配套公共场地设置的维护、管理,并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秩序等活动。同时,小区物管有义务为业主转交包裹,但要收取保管费则需双方签订《特殊服务协议》,如果单方面要求收取1元保管费则属于违规操作。
好人好事,越来越少:Q 真的好意思收这一元钱,每月物管费是交了的。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物管的分内之事。 2313166614 发表于 2014-3-27 14:37
真的好意思收这一元钱,每月物管费是交了的。
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物管的分内之事。
是啊 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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