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云梯 发表于 2017-5-8 09:06

你对不顾党纪国法的吴栋怎么看,怎么用,怎么办

2014年平昌县城建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一行,大胆不持国家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维修、改修的法规依据,和地方政府批示的文件,凭他们自己嘴上认定是违法建筑,在无公安法院任何决定书情况下,常用残酷无情、暴力手段,两次破门而进,破坏财产,还打人,致李景喜、李明壕软组织受伤,唐洪荣腿部骨折,经派出所强制城建执法队付出药费给唐洪荣外,并未对业主李景喜父子所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作解决处理。让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来评判一下,对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坏应不应该赔偿?对于这些国家工作人员应不应该查处?






平昌县同洲街道办副主任吴栋在20l4年任规划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时,对平昌县新平街西段408号房屋维修、补修制造恶劣事件。执法队无任何执法依据,二次无入宅证件、砸烂门私闯民宅、三次滥用职权,大胆不走法定行政程序强拆房屋,一次伤害三人身体健康,(其中骨折一人)的违法乱行为事件。你对不顾党纪国法的吴栋怎么看,怎么用,怎么办?

洪荒少女 发表于 2017-5-9 17:28

:funk:

一语喃 发表于 2017-5-9 17:28

进门就打人?不可能吧!

梦里的他 发表于 2017-5-9 17:29

都莫图喃

梦里的他 发表于 2017-5-9 17:29

都莫得图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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