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碰到鬼了
长赤宁波点对面有个卖小白货的婆娘太坑人了,今天早上路过那里,我妈说想买一个布包包,就进去看了下,一个小布包的灰都是多厚了,她要十二元,我们没买她的,结果我的一岁小孩把她的不绣钢杯孑弄地上了,她就要我们买了,我什么都没说就给她拿了二十元,就当给她拿来吃药了。话说回来损坏了就要赔偿,如果没有损坏就不需要赔偿
没有损坏呀,就是没买她的包,她不安逸
损环东西该给別人,卖东西,人家原卖原买正常
现在这社会
如果是你小孩子无意损坏的,不要说二十元,就是二百元,也不应该啊,按说现在的人都比较和谐啊。
就那个头像小孩,他刚下去手摸了一下,还是一个很旧的杯子,不知道原来就有一点小莴莴,还是我儿子弄的,当时我就给她捡起来了
现在大多数的人都这样,年轻人好的多
长赤的奸商很多啊,
打坏东西照价赔偿,哪里有错。
把坏东西照价赔偿,垫江哪里有错,你自己还认为你没有错,你觉得别人东西不值钱,再不值钱的东西是别人的,你打坏了都得照价赔偿。
15328295286 发表于 2017-5-19 15: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损坏呀,就是没买她的包,她不安逸
这和你买不买东西有什么关系吗?
弄坏了别人的东西是的,照价赔偿呀。
走到哪里别人都会说你不对,没有人会说店家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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