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 发表于 2017-5-29 07:57

宝贝你在天堂还好吗。

跪求转发 医疗纠纷 大家好我叫李倩,今年24岁,请大家帮帮我还未出生就死去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一个说法, 本人于2014年10月1号到2015年1月24日未来例假,2015年1月24日去巴中市通江县长坪乡乡医院做检查,当时接诊的是杨仕林杨医生,做了彩超,未孕,让过两天在去
   于是2015年2月7日在此到通江县长平乡医院就诊,接诊的还是杨仕林杨医生,这次他让做了彩超,而且还用了试纸,彩超报告单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早孕,而粗心大意的杨医生把早孕误看成未孕,直接在医师主见下面写着未孕,未见孕襄,说是病,给我开的中药和西药,其中的西药是孕妇禁止使用药,用药数日后
      去陕西省延安市打工,2015年3月27日因为身体不舒服在爱人的陪同下去延安市中医医院去看病,检查结果是中孕,单活胎,医生并告诉我们胎儿有问题,建议别要,我和爱人接受不了事实,随后有去了延安市人民医院做彩超,延安市人民医院,和延安市中医医院写的一模一样,
       随后我们赶回四川老家处理此事,长坪乡院长景鸣给的答复是,我们医护人员没有过错,是不过是误诊,至于小孩,与我们医院无关,
      最后和家人商量孩子在我肚子里多呆一天对我的伤害很大,最后与2015年4月7日在通江县铁溪乡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出院后找医院很多次,他们不管不问,而杨医生依然在行医,难道你们没有孩子吗,你们良心在那



月是故乡明18 发表于 2017-6-24 00:25

有证据就去法院

wang58 发表于 2017-6-15 12:51

法院起诉他了,笨吗?

qwe1003qwe 发表于 2017-6-9 13:40

可以找相关法律来与乡医院讨个说法!

1053276309 发表于 2017-6-4 19:44

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为上策,在网上乱炒,凭空污人清白,会追究法律责任的,现在法治社会,要懂法,学法,守法,遇事找法。

摸摸你 发表于 2017-5-30 22:07

现在的医生,什么叫医德都不知道,

奋战一线 发表于 2017-5-30 07:05

找律师,讨说法。狗日的,该杀

冰狗 发表于 2017-5-29 22:07

他妈的个逼,这种事情能干的出来!还把责任推的这么干净!这也是一条人命啊!这么草率!还不知道自己的错误!他妈死了是不是

激情过后 发表于 2017-5-29 20:17

告他狗日的,这叫医疗事故

YJ冯 发表于 2017-5-29 20:06

这种医生一定要得到相应的惩罚

ジ许多年以后。 发表于 2017-6-15 14:50

很久就在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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