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媛 发表于 2017-7-27 17:53

恳请通江县公安局为民做主

2017年5月3日,通江县寨子石街雷晓红在没有任何住房产权的情况下,私自将我房门打开,并且将锁芯换掉,同时盗窃空调一台,被子等一些生活用品,当我报警110后,雷晓红来到现场,当场承认是自己所为,但是派出只是叫我们回家起诉而已,当我准备换锁时,雷晓红气势汹汹带了十几个人过来进行人身攻击,见此情形,我再次报警,派出所再次赶到,但是依然没有采取措施,还是叫我们回家起诉,虽然我们都不是通江本地人,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民做主,在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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