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阿 发表于 2017-8-7 12:33

找清官为民做事

通江县铁溪镇罗村三社陈兴国,任职罗村村主任,现住通江县城。在2012通江县政府在铁溪镇罗村建修居住点,原由罗村煤厂原有三口井都在村民住房下面开采煤矿资源,所以才严重影响到村民住房和水源,通过5.12地震房屋坍塌造成危房,所以文件是由三个一点来建修,1   煤厂赔偿一点,2 国家补助一点,3 老百姓自己出一点,当时村干部开会就讲到:国家会每户补助28000元,会打到每户的账户上。 新房订价950元一平方,除开煤矿补助剩余资金由老百姓自行付款。
在2012年2月1日,村主任陈兴国带上建房图纸亲自来找到我,叫我们自己在图纸上选好地方和签订合同,并交房屋定金5000元。当时我还提出要外出务工,于是他就叫我把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号给他留下,到时候会把补助金和房产证给我办好,但至今补助金和房产证也没看见,其他村民都是与建筑方签订的合同,而我只与陈兴国签订的合同,之后不久煤矿又新开了井口占用了我们兄弟四人未分的一块土地,当时这块是景呈林在使用,在煤矿动工的那天我们几人才知道,所以上去阻止煤矿工人,煤厂又叫村干部与我们协商。厂方与陈兴国说他们已找到景呈林签订了合同,并付报酬,但这是我们兄弟四人共同的怎能他一个人说了算?村上不说清楚我们是不会让你动工的,后来陈兴国又找我们四人去他家商量。
2012年6月15日我们去他家商议土地问题,当天村主任表态说:“我们兄弟四人在聚居点订一套140平米的房子,除开煤矿补助以外,剩下资金由我陈兴国自己付,并签订了协议,也提到与景呈林签订的合同作废,煤厂付给他的钱也不用退了,”这样我们才同意了此事。
2014年冬季我们才装修房子,装修好以后才发现房屋脱落,护栏摇晃,房顶漏水,所以到今天都未住此房,而景呈林 景呈新 景呈志他们入住了,但2015年建筑方起诉了他们三人向他们索要房钱,并且冻结三人的账户,还把景呈林关押半个月,现在又问我要房钱和起诉我发付资金和利息。其他村民的合同我也看过,关于质量问题都是要村名本人验收合格才能签字交房,但所有村民没有一个人验收签字,也不知道是谁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在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上,政府也表态说让建筑方维修修补,但是几天后只来人拍个照片就算了事,直到现在都没有维修以至于越来越严重。在装修时村主任也在里面赚钱,转收工钱和材料钱。我房总计153个平方×950=145350元,减去煤厂旧房补贴5万多,(旧房补贴是通过罗村煤矿请来房屋鉴定专家评估鉴定得来旧房的补尝金额。)再减去交付订金给陈兴国的5000元,还剩8万多元。
如今我找到村主任说明合同和他未付的资金问题时,他一再不承认有此事。以下是签订的每份合同和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我请求各位领导和广大群众帮忙评定此事件,下欠房钱到底该不该我付???
   此事件属实,签订合同人 景呈显与陈兴国。
         景呈显   18282138874





房屋未入住就已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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