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松 发表于 2017-9-7 09:37

张彬猖狂的很,金宝派出所从9.6号通知他到派出处理,到目前9.7号嗯嗯我没有来

南江小绵羊 发表于 2017-9-7 09:44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只要车辆登记证书是谁的名字!车就是谁的。这是法律。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9-7 09:47

王小明 发表于 2017-9-7 07:19
肯定是你欠钱不还,他用车抵

呵呵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9-7 09:48

明哥哥 发表于 2017-9-7 08:26
挪走别人的公款,开走别人的车,你还有脸在这里bb,我要是你就每天带个面具见人了

那个?

杜松 发表于 2017-9-7 09:52

车从买那天就是我的户口,根据物权法规定,以登记证书名字为准,

窃咩喃 发表于 2017-9-7 09:53

:lol:lol:lol 张老板 不是经常开个奥迪Q7吗? 洋得很哟 LV包包背起

穿心莲 发表于 2017-9-7 09:56

杜松 发表于 2017-9-7 08:37
我给张彬坐牢,他不记得了?他知道他那上亿的利润如何赚来的?

平民关心的,揭开黑幕,是否有官腐???;P;P;P;P;P
背黑锅,坐牢,何来利润上亿;P:lol;P;P:lol;P;P

东倒西歪 发表于 2017-9-7 09:58

又是经济纠纷

杜松 发表于 2017-9-7 10:00

把我惹急了,我没生路,我会一切说出来的

tan720 发表于 2017-9-7 10:02

警察都干什么去了?

驷马 发表于 2017-9-7 10:07

杜松 发表于 2017-9-7 10:00
把我惹急了,我没生路,我会一切说出来的

你应该是红,黑保护对象。;P;P:lol;P
揭开黑幕,对你安全才有保证。:lol:lol

老冯 发表于 2017-9-7 10:16

不管谁对谁错法理难容,共产党法制理政

业耶 发表于 2017-9-7 10:17

各人的纠纷就莫拿到网上来绑架民意!

追梦人他媳妇 发表于 2017-9-7 10:26

有内幕

驷马 发表于 2017-9-7 10:27

业耶 发表于 2017-9-7 10:17
各人的纠纷就莫拿到网上来绑架民意!

不支持你观点,案中案怎么出来真相;P;P;P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查看完整版本: 【彬鹏商贸有限公司已回复】9.6日上午平昌县金宝法院门口丰田霸道的“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