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青莲 发表于 2017-10-9 01:48

XXXX超市滚出南江

一只青莲 发表于 2017-10-9 01:53

韩国乐天比你强千倍还不止,只要抵制一样关门大吉,你和乐天比就好像蚂蚁和大象比你牛,关门迟早的事

四山青水 发表于 2017-10-9 04:10

服务业,消售业都要是为人民服务,存在各项各业中所面临的问题都要≡思而后行,作人的素质和信认很重要,不好的行为之人必仅是占少数。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城市之中,友好,理解,互助,共盈,共享的气氛中,合气才能生财,一句言语有不同的说法:你点了我的菜,认认真真为你服务了,而你确把我给你杀好的鱼丢在超市的角落里走了,我在某些地方得罪或言语上伤害了你吗?你的行为让我的心很痛你知道吗?请理解我的感受我们之间调换个位你又是如何心态,我们都相互理解好吗?

站着挣钱跪着花 发表于 2017-10-9 05:27



孟克那生 发表于 2017-10-9 05:29

以后没人敢在你们超市买东西了    多去外面大超市学习学习

天使之恋 发表于 2017-10-9 05:30

光雾山的山丶 发表于 2017-10-8 20:26
人家不想买了是可以不要了,强买强卖?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不买就别把鱼杀了,这是生命你知道吗?你把鱼杀了称了重量你又不要,这不是你故意这样的吗??

美玲刘小姐 发表于 2017-10-9 07:18

这种情况确实是买东西的不对,带包装的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活鱼这一类的杀了不能进行二次售卖,都是现杀,如果把杀好的摆在那里卖,人家会认为是死了很久的鱼。所以也应该理解超市。不要随便喷别人。超市也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予警告就好,毕竟南江只有这么大,低头不见抬头见!

盛夏的果实 发表于 2017-10-9 07:28

买卖只是生意,俗话说得好"客户掠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如今的商品社会,做服务那就需要重视客户关系理念,其次再是营销模式,不要以小失大,虽然买鱼客户点杀了却不带走虽有过,你却要曝光我觉得有三点不妥:其一,擅自通过网络媒体曝光他人肖像权为罪;其二,以小拙劣处理客户关系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愚,其三,客户关系冷淡,态度恶劣会造成消费者的心理阴影,以后都会裹足不前为亏,总之得饶人处且饶人,冷淡低调态度,和气自然生财。

18111338639 发表于 2017-10-9 07:30

贵了吧

君子默 发表于 2017-10-9 08:06

楼上喷子较多,大都是圣人婊,不关自己的事,都自立于道德的至高点:

翻滚吧牛宝宝 发表于 2017-10-9 08:11

还有这种人?

778 发表于 2017-10-9 08:18

我个人认为是买鱼着的问题,一般超市有标明价格,既然是有生命的东西杀死影响二次销售,买家说好要杀,那肯定得买!确实素质有问题!就如买衣服一样,吊牌扯了,洗了穿上,你说不要了,卖家会给你退钱吗?这是个人角度问题!我是路人,勿喷!

潘传万 发表于 2017-10-9 09:30

没办公到处都有这样的人

金夫人小杨 发表于 2017-10-9 09:45

蓝色。天空 发表于 2017-10-8 22:56
做为这么大个有档次,有品位的大超市就凭这个帖我对你们失望了??小气,没胸怀?确实顾客做法不太对,但你 ...

你的评论我不赞同

金夫人小杨 发表于 2017-10-9 09:45

778 发表于 2017-10-9 08:18
我个人认为是买鱼着的问题,一般超市有标明价格,既然是有生命的东西杀死影响二次销售,买家说好要杀,那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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