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发表于 2014-7-24 11:21

喊人小名起纠纷 恩阳男子砍人获刑

2013年恩阳区上八庙镇发生一起砍人事件,李某某先后用菜刀将杨某某及其妻子何某某砍伤。近日,李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李某某今年43岁,恩阳人。2013年10月4日,李某某与上八庙镇街道赶集的杨某某发生纠纷后,持菜刀先将杨某某背部砍伤,后又将杨某某的妻子何某某砍伤。
    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日,李某某叫杨某某的乳名,两人发生纠纷。李某某从一五金门市摊上抓过一把菜刀将杨某某及其妻子何某某砍伤。去年10月5日,李某某被恩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何某某、杨某某两人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三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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