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法出新规了,什么都是男方的!巴中网友:这婚我不结了!
看看新婚姻法中最具争议的有六点:1、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2、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3、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4、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两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就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自将房子出售,妻子想讨回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6、结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不可否认,现在社会上骗婚的,骗彩礼的人多了,一些老实人,尤其是一些家庭,可能一辈子的积蓄化为乌有,我认识一个女人,她和第一个丈夫离婚后,嫁了四五个人了,总是有借口离婚,半年的,一年的,几个月的,都有,彩李也不退,最少的五六万!
嫁女儿收彩礼就是骗婚?你怎么看?欢迎留言探讨这个话题!!
1、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婚约彩礼的法律规定,但由于婚约彩礼是中国的婚嫁习俗,因彩礼导致的法律问题很多,后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男方悔婚,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
在婚嫁习俗中,很多老百姓认为,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如果女方悔婚,女方应退还彩礼。但是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第一款规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属于返还彩礼的情形。因此,不管是男方悔婚,还是女方悔婚,都应该退还彩礼。
3、如果是女方悔婚,则应退还彩礼,强行占有就是违法
在从古至今的婚嫁习俗中,悔婚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吉利也不礼貌的行为,因此现在默认为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悔婚,则应退还彩礼。但是彩礼金额巨大,不是一般人说不要就能不要的,按法律规定,不管男方还是女方悔婚,只要满足条件就应该退还,强行占有就是违法了。
4、如果悔婚,哪些彩礼应该退还?
有的悔婚发生时,男方家里会把所有的开支都算上,比如双方家长见面的宴席费用,比如给女方家人的烟酒钱,比如给女方买的衣服等,都需要女方返还。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在《婚姻家庭继承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中,认为彩礼不仅包括金钱,也包括实物。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认定为彩礼。彩礼中,金钱部分是需要返还外,有些实物也是需要返还的。比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适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但是对于衣物、化妆品、烟酒、食物等容易消耗的物品,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入返还的财产范围。
5、婚约彩礼案件,应与骗婚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案件,进行区别对待对于借订立婚约索取财物、买卖婚姻,或者以订婚为主,在骗取财物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的彩礼,应该全部返还给男方当事人。因此,对借订立婚约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照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
不过,对于处理婚约彩礼案件,是以当事人是否领取结婚证作为主要判断依据,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不管是男方提出悔婚,还是女方提出悔婚,收受的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当事人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原则上彩礼不返还。只有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第2款和第3款的特殊情形,法院才会支持彩礼返还。
2018年婚姻法出了新规:离婚时,这四类财产不再平分。
01: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
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的财产统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也是男方的话,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益进行分割房产,也就是不会作为公共财产。
02: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
比如妻子为结婚准备了嫁妆等,就属于婚前财产,男人为了结婚准备的家具,汽车,钻戒,项链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会作为公共财产的。
03:结婚前或结婚后接受的赠予,并且赠予人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
比如:别人赠予妻子的首饰等,男方就无权享用,在离婚之时,也只能跟随受赠方。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受赠的财产。
04:彩礼问题是比较棘手,因为法律没有提出结婚要送彩礼,但是以下情况彩礼要归还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法律就支持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二、婚后买房:
1、一方出资:在婚后一人出资这个概念不太好认定,需要公证全是婚前个人财产l购买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2、双方出资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户主登记为一方还是双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作平分处理。
3、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说,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举个栗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小明结婚前就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那么如花和小明结婚后,房子是没如花的份的(除非小明去公证处公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明是在和如花结婚后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根据新规定,若办理房产证时,双方都在场,而且如花当场签字,那么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2018新婚姻法表示有这5种情况的人在离婚时将无法分配夫妻共同财产,都张大眼睛仔细看了!
嫁女儿收彩礼就是骗婚?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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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世道!怎么都在维护男人的权益了。婚姻法则中就应该加一条:婚姻中谁对家庭不负责,谁出轨、就净身出户!!!
以前女人崇尚守身如玉,忠贞不渝,现在女的确以自己的身材样貌来抬高自己,逼迫他人,而且有种拿自己身体,形态,样貌,作为利益交换的条件,有奶便是娘,感情都在床,由纯洁到随便,相亲动不动苛刻男方条件,看能不能满足自己那好吃懒做的虚荣心,怕吃苦不想奋斗只想享受,尤其是有些丈母娘打着要让女儿以后过得好的旗号变相的促使婚姻条件抬高,有时甚至是苛刻,再加上男女比列的失衡,妇女地位的提高,实际上已经促使女方和女方家庭的强势地位,男方已经成为弱势群体,法律很公正,支持!不要说女的被上了就怎么怎么吃亏,现在几个女的把它当做忠贞的事了,即使做了又损失什么了,当然女人中也有很多榜样,做得很好的优秀的,无赖趋势是那样!
要是那男的把女的给睡了有没有领证,有没有接婚,男方不要女方了那不是还要把给的花的钱要回来,那女孩子就亏大了
梦的路口 发表于 2018-3-9 22:23
妈的养女的全错了吗对女方还有什么保护
谬论。真的是放屁一样
那就多那彩礼钱让婚姻有个保护
这婚姻法可行,现在得女的很多都是把结婚当儿戏。
美岸美容养生 发表于 2018-3-9 17:59
什么世道!怎么都在维护男人的权益了。婚姻法则中就应该加一条:婚姻中谁对家庭不负责,谁出轨、就净身出户 ...
我也同意
颁布这新婚姻法的意思就是让更多农村小伙子减轻负担,取上老婆,还有现在有好多女子(一要房,二要车,三要要存款,四要操面子)一个婚接下来把双方老年人搞得头气腰不来
看了半天原来是告诉大家 婚后可以偶尔出轨 。滴…滴滴!
这下不好分财产了
:victory::victory::victory:
美岸美容养生 发表于 2018-3-9 17:59
什么世道!怎么都在维护男人的权益了。婚姻法则中就应该加一条:婚姻中谁对家庭不负责,谁出轨、就净身出户 ...
现在有法律了
好像对女性不公哟
支持
妈的养女的全错了吗对女方还有什么保护
好事
换为思考,如果是独生女,要招儿子,那女孩子就不觉得吃亏了吧?
应该订为收了彩礼。没有生孩子的情况下离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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