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已回复】南江民众,看一下,法律是为谁,
南江矿业集团,在红塔新区修建高楼,违规,超高建设,已经是大家知道,可是业主几百人上找南江县,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到四川省建设厅,中纪委,可是,南江消防,建设局,国土局,还是为,对这些人办了,房产证,可笑吗=====================================
版主注:此帖已由“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作出如下回复
(马甲未经实名证,仅供参考)
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关于《南江民众,看一下,法律是为谁》网贴的回复
“谢老三”网友:
您好!
您在论坛上发表题为《南江民众,看一下,法律是为谁》的帖子,反映“南江矿业集团,在红塔新区修建高楼,违规,超高建设”一事,我们高度重视,全面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香醍别苑”1号楼分A、B两栋,位于南江镇红塔新区红塔大道旁,该工程由四川南江广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房司)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
“香醍别苑”项目规划方案,经南规委会【2013】2号文件通过,2011年4月29日取得了南江县红塔新区B05/01地块用地红线方案图,经政府领导审签同意。2011年7月13日在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以竞拍方式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广域房司于2013年5月30日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为南江县(2013)建用字第022号;2013年10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同年11月29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2013年12月16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南住建(2013)房预售证第20号。该1号楼实际修建地上37层,地下2层,框剪结构,超规模建设4861.82㎡,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该工程于2011年10月进行山体开挖,2012年11月进行基坑开挖,2014年3月主体完工,2015年12月内外装修装饰全面完工。现已投入使用。
2016年12月22日,南江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超层、超高建设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执法局牵头,按“两清”、“三违”政策进行处罚。”2017年1月22日南江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县住建局、安监局、规划局、执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进行处理,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2017年5月31日,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对超规模建设部分按“两清”政策进行了处罚,县国土资源局追收了超规模建设的土地价款和政府收益金。根据处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房屋总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068号,并于2018年2月23日开始陆续办理分户登记97户,余下部分也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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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2018年4月9日 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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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三”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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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醍别苑”1号楼分A、B两栋,位于南江镇红塔新区红塔大道旁,该工程由四川南江广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房司)开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
“香醍别苑”项目规划方案,经南规委会【2013】2号文件通过,2011年4月29日取得了南江县红塔新区B05/01地块用地红线方案图,经政府领导审签同意。2011年7月13日在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以竞拍方式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广域房司于2013年5月30日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为南江县(2013)建用字第022号;2013年10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同年11月29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2013年12月16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南住建(2013)房预售证第20号。该1号楼实际修建地上37层,地下2层,框剪结构,超规模建设4861.82㎡,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该工程于2011年10月进行山体开挖,2012年11月进行基坑开挖,2014年3月主体完工,2015年12月内外装修装饰全面完工。现已投入使用。
2016年12月22日,南江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超层、超高建设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执法局牵头,按“两清”、“三违”政策进行处罚。”2017年1月22日南江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县住建局、安监局、规划局、执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进行处理,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2017年5月31日,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对超规模建设部分按“两清”政策进行了处罚,县国土资源局追收了超规模建设的土地价款和政府收益金。根据处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房屋总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068号,并于2018年2月23日开始陆续办理分户登记97户,余下部分也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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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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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醍别苑”项目规划方案,经南规委会【2013】2号文件通过,2011年4月29日取得了南江县红塔新区B05/01地块用地红线方案图,经政府领导审签同意。2011年7月13日在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以竞拍方式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广域房司于2013年5月30日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为南江县(2013)建用字第022号;2013年10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同年11月29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88288㎡。2013年12月16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南住建(2013)房预售证第20号。该1号楼实际修建地上37层,地下2层,框剪结构,超规模建设4861.82㎡,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该工程于2011年10月进行山体开挖,2012年11月进行基坑开挖,2014年3月主体完工,2015年12月内外装修装饰全面完工。现已投入使用。
2016年12月22日,南江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超层、超高建设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执法局牵头,按“两清”、“三违”政策进行处罚。”2017年1月22日南江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县住建局、安监局、规划局、执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依法进行处理,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在满足房屋质量安全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2017年5月31日,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对超规模建设部分按“两清”政策进行了处罚,县国土资源局追收了超规模建设的土地价款和政府收益金。根据处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2月12日办理房屋总登记,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18)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068号,并于2018年2月23日开始陆续办理分户登记97户,余下部分也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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