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77520 发表于 2018-4-3 14:31

活该!喝酒闹事持械聚众斗殴 ,南江这13人被判刑!

近日,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案件的1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7年5月1日,被告人何某与朋友在外喝酒时偶遇被告人戴某、刘某等人,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刘某用啤酒瓶将何某的朋友打伤。当日23时50分许,何某纠集包某、彭某、王某等人与戴某纠集的唐某、刘某、吴某等人在南江县南江镇大堂坝一路口聚集。唐某找何某谈判未果后,何某与戴某再次发生口角,唐某趁何某转身拿刀时将何某摔倒,由此引起戴某、何某双方持砍刀、钢管在公路上斗殴,斗殴中致唐某轻伤二级,颜某轻伤一级,何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戴某、唐某等13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结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主观恶性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主犯戴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唐某、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其余各从犯分别判处四年十个月、四年六个月、四年、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以来,南江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加此次旁听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学生代表以及群众代表100余人。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来源:四川在线巴中频道

孤单不寂寞 发表于 2018-4-6 07:53


严天平 发表于 2018-4-4 06:42


蓝天雪阳 发表于 2018-4-3 20:49

有效果

806858893 发表于 2018-4-3 15:20

这些哈皮是该严惩

任凭风吹 发表于 2018-4-4 08:15

这蹲的时间真长

四山青水 发表于 2018-4-6 09:58

不值,正处在锋尖上,打架斗殴不是解决事情的渠道,酒后应该知道事情的事非。

旺雄 发表于 2018-4-10 12:22

早就该处理了

看世界 发表于 2018-4-11 22:38

难得呀 但还是不错 加油吧

yueQ 发表于 2018-4-12 09:31

操哥

南江原谅帽集团 发表于 2018-4-12 10:09

哦豁

无视好 发表于 2018-5-9 04:26

社会辣鸡。处理的好

有个人叫唐老鸭 发表于 2018-5-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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