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Y 发表于 2018-5-11 15:55

重磅!巴中今秋高中招生政策出台 !变化大!你关心的都在这~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巴中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台。今秋,我市高中招生政策将更加注重市级统筹,民办学校不得在中考前举行自主招生考试,离市就读学生如填报志愿且被录取,将不允许作任何转移。并设有巴中中学本部、巴中市高级中学、巴中二中、巴州四中和巴州六中等 5 个考点,实施全市统一录取。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0 日—23日,考生可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工作,模拟填报不影响正式填报,系统将于5月24 日对模拟填报的所有数据清空。6月24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24 点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随意修改志愿,但最终填报确定、系统锁定后,任何人将不得再做志愿修改。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为5 月 20 日至6月10日进行就读意向登记;6 月 15 日至 6 月25 日,民办学校预录新生;6月28日前,民办学校将预录新生名册、缴费发票(按名册顺序复印附后)、就读协议等资料交由县(区)教科体局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确定录取结果。所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定于 6 月18日,所有新生需于7月10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异地返乡初中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异地参加中考就读我市普通高中的,需在 8 月 20日前持学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登记,依据中考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统一调配到相对应有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入学。今年将实施全市统 一 录取,市 、县(区)教科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市直属学校面向三县招生名额进行了限定,每所学校总体不超过150人。对补录和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由县(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总体不得超计划。明确区域内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可进行少量计划的自主招生,且必须在中考之后举行,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指标,规范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被学校预录的学生需填报参加考试学校的提前批志愿,避免单方面录取和重复录取。《招生办法》规定,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在中考前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但可于 5 月 20日至 6 月10日进行意向登记,不填报志愿,也可在实施自主招生后,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方式为,中考后凭考生就读协议、报名缴费发票上报市教育局实施录取。提前录取未满额的,可于公办学校录取后再行补录。继续推行看分填报志愿,且为每位初中生(以市区为例)提供了 9 次选择机会,其中民办学校1次,公办自主招生1次,公办重高志愿1次,公办平行志愿5次,职业教育1次,且普职高总计划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施全覆盖,保障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均有升学机会。每名考生只能有一个学位,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经所填报志愿的普通高中录取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签订了入学协议和缴费的,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结果 ,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 ;自愿放弃在本 地入学机会到市外就读的考生请不要填报志愿,如填报志愿且一旦录取,将不允许作任何转移。公办学校自主招生需考试和志愿填报两者结合方能生效。参加公办学校自主招生且被预录考生还需填报所报考学校提前批志愿 ,方可形成最终录取结果,只考试不填报提前批志愿无效。平行志愿录取方面,凡同批次填报2个以上志愿(含 2 个)的,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方式录取。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注意不要将平行志愿全填报成一所学校,这样会浪费更多的选择。巴中中学珍珠班珍珠生计划不再纳入自主招生,纳入志愿填报统一录取,自愿就读珍珠班的学生需经巴中中学考察是否符合条件并填报巴中中学志愿方能录取并编班,享受相应政策。同时,记者了解到,日前,巴中市教育局出台《巴中市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意见》,巴中市将落实一系列具体举措: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系统培训,夯实基础;厘清底数,细化方案;强化研究,合力推进;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据悉,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起,全市普通高中将有序进入“选课走班”改革模式,在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引导学生依据个人特长进行课程预选,2019年3月将进入“选课走班”教学模式。(来源:无线巴中)

不向命运低头 发表于 2018-5-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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