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清酒当人生 发表于 2018-5-23 10:30

聚焦中考!平昌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

昨天(5月22日)上午平昌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新闻发布会召开▼

县委宣传部、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和部门及县新闻中心、县电视台、平昌发布、无线平昌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县教科体局对平昌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办法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读▼

平昌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范围
招生计划。今年全县共下达普高招生计划5210人,职高计划不受限制。平昌中学招生计划的52%按比例均衡定向分配到县内生源学校,最高可降低10分录取。市级以上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平昌中学、平昌二中、响滩中学、驷马中学、得胜中学)拿出3%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高可降低60分录取。
招生范围。我县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不受区域限制,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县招生人数原则上每校不超过50人。


平昌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6月24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24点正式填报。志愿信息一经最终填报提交,网络锁定后,不得更改。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不填报志愿。职业高中实行注册制入学,其志愿填报不受限制。
自主招生。平昌中学控制在240人(含艺体特长生)内,平昌二中控制在120人(含艺体特长生)内,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按照招生计划的5%用于自主招收特长生。
新生录取。民办学校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自主预录新生。6月15日至6月22日,学校预录新生;公办学校7月2日至5日分区域分批次组织录取。普通高中依据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对各批次依次录取。第一批次的平昌中学、平昌二中原则上在第二批次录取前完成招生计划。第二、三批次平行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实施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每位考生只能录取一所学校,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所填志愿一旦被普通高中录取或自行到民办学校签订了入学协议和缴费的,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结果,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接收综合素质评价D等级和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学生。
报到注册。录取结束后的新生,由高中学校和生源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报到注册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册在考试网内进行,时间为7月10日前(民办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适当延长)。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平昌中学、平昌二中招生录取后的缺额,原则上不予补录。农村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全县范围内未录考生中继续组织生源,予以补录并报县招生办审核。


平昌县2018年高中招生政策主要特点
一是从录取机制来看,更加强化统筹。二是从自主招生来看,更加规范程序。三是从招生宣传来看,更加全面广泛。四是从招生纪律来看,更加严格要求。五是从总体层面来看,更加惠及民众。
平昌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变化和新的规定
1.公、民办高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前录取新生。
2.民办学校由指导性计划变为指令性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3.公办高中由统一的最低控制线变为城区和农村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公、民办普通高中由县统一录取变为市、县统一录取。
5.惠民性政策计划扩大,平昌中学切块定向计划由50%提高到52% ,档立卡贫困学生计划由2%提高到3%。
6.平昌中学、平昌二中自主招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否则不能注册学籍。
7.改变学籍注册办法,过去是开学后注册学籍,今年将实行随录随注册,不换录,不转移学籍(包括到市外就读,确实要到市外就读,不得填报志愿)。

在外学生回平昌就读,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一是随亲到我县就读义务教育的,享有本地学生同等的资助权利、考试权利和升学权利。
二是对于返乡初中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后,需要就读我县普通高中的,需在7月20日前持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中考成绩证明(需注明总分设置)到县招生办登记,县招生办依据中考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统一调配到相对应有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入学。
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双向选择。就读职业学校的,开通绿色通道,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

2018年平昌高中招生的纪律规定和要求
规范招生秩序是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严明的招生纪律是维护招生秩序的重要保证。我们明确了招生纪律“九个严禁”来切实规范招生行为。这九个严禁是: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强迫、误导和篡改考生志愿;严禁任何学校突破招生计划;严禁接收录取名册外的学生;严禁公民办学校违规联合招生;严禁采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插手、干预招生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于在高中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公办学校违规的,由县教科体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民办学校违规的,由县教科体育局责令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不予年审、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个人违规违纪的,由所在学校、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行政处分;同时,对以上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这项工作系我们局纪委近期的工作重点,我们将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


如有疑问,请咨询县招生办
电话:0827—6222249

平昌学子们
中考加油!
信息来源:平昌发布

星光的闪耀 发表于 2018-5-25 08:14




一二中缺额还不补录,大学都不这样,你们这还算惠民?高中招生年年变政策,不知道折腾了多少家长和学生,哎!

雪压梅花香 发表于 2018-5-24 04:19

平昌中学的学子们加油

陈文明 发表于 2018-5-24 05:47


书写乾坤 发表于 2018-5-24 06:06


冬天的温暖 发表于 2018-5-24 06:57

已审

拼搏的小马哥 发表于 2018-5-2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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