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发表于 2014-9-12 11:16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难逃法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3万元。近日,巴州区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唐某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杨某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唐某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对作案工具手机四部、摩托车两辆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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