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楼到底处不处理
巴中永兴房产在乐坝镇开发一处方产,征用面积并未全部开发,留下重大安全隐患,业主曾多次通过政府进行协商,后都不了了之,危房日积月累的风吹雨淋已经摇摇欲坠,住在这样危险的地方,谁能安心,出了事故谁要负责,试问,这样的房产公司能让人信任吗?乐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反映乐坝镇老供销社危楼存在安全隐患的回复
1598278453网友:
你好!
你于2018年8月14日,在巴中游鸽网反映巴中永兴房产未开发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你所反映的安全隐患位于乐坝镇兴隆路老供销社处。2003年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乐坝镇老供销社门市部、宿舍楼、伙食团产权全部买断开发,项目名称为“乐坝镇综合楼项目”。由于当时资金紧张,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开发了临街门市部。其余宿舍楼和伙食团等房屋至今未拆除开发。造成原有的房屋也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属实。
2、该处安全隐患,兴隆社区在排查时,已多次与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并列入重点整治范围。但因此处属于民营企业产权,只能督促永兴公司整改解决。
3、下一步,乐坝镇政府将以正式函文,责令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后果,均由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承担。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关注并反复沟通,如沟通督促无果,将采取强力措施消除此处安全隐患。
乐坝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去协商处理事情
找政府协商几次,人上来又偷偷跑了
你是不是搞错了?强迫别人撤你房子好得到无理由的赔偿?这明显与房产开发不沾边的事。
被人欺负惯了 发表于 2018-8-14 13:30
你是不是搞错了?强迫别人撤你房子好得到无理由的赔偿?这明显与房产开发不沾边的事。
这是开发商买下的,又没拆
为了人民的安全,应该妥善处理和解决
已阅,政府晓得了
是梁静茹给你的勇气发出来的蛮,我都不好意思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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