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镇人民政府已回复】明月村岳某因不满修社道路所占用土地赔偿方案,干扰通行
南江县南江镇明月村五社岳某因不满几年前修社道路所占用土地赔偿方案。在已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反悔当初协议协商内容,多次提出无理要求。三番五次用木棒,水泥砖,石块堵路阻扰其他村民通行给其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经村社,驻村,帮扶干部多次调解无果。明月五社本就较为落后,基础条件差村民大半辈子好不容易盼来一条通车路。只希望村镇政府尽快处理还大家一条舒心畅通路。=====================================
版主注:此帖已由“南江镇人民政府”作出如下回复
网友:你好!你在南江游鸽网中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1.岳尚成阻挡的公路系入户路,受益对象包括岳尚成在内共8户(浦某文、刘某文、岳某贤、岳某化、王某学、岳某章、岳某国)。当年修路时,8户受益农户口头达成“由岳尚成及岳某国出土地,其余农户出资金修通该路,建成后共同使用该路”的协议。 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4.明月村已按协议于2012年1月14日给岳尚成补划了山林。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
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附件:南江镇明月村五社袁家湾至王家坪通达公路补偿协议
南江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5日
网友:你好!你在南江游鸽网中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经查:1.岳尚成阻挡的公路系入户路,受益对象包括岳尚成在内共8户(浦某文、刘某文、岳某贤、岳某化、王某学、岳某章、岳某国)。当年修路时,8户受益农户口头达成“由岳尚成及岳某国出土地,其余农户出资金修通该路,建成后共同使用该路”的协议。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4.明月村已按协议于2012年1月14日给岳尚成补划了山林。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附件:南江镇明月村五社袁家湾至王家坪通达公路补偿协议
南江镇人民政府2019年3月5日
打110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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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1.岳尚成阻挡的公路系入户路,受益对象包括岳尚成在内共8户(浦某文、刘某文、岳某贤、岳某化、王某学、岳某章、岳某国)。当年修路时,8户受益农户口头达成“由岳尚成及岳某国出土地,其余农户出资金修通该路,建成后共同使用该路”的协议。
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 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4.明月村已按协议于2012年1月14日给岳尚成补划了山林。
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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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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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尚成阻挡的公路系入户路,受益对象包括岳尚成在内共8户(浦某文、刘某文、岳某贤、岳某化、王某学、岳某章、岳某国)。当年修路时,8户受益农户口头达成“由岳尚成及岳某国出土地,其余农户出资金修通该路,建成后共同使用该路”的协议。
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 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4.明月村已按协议于2012年1月14日给岳尚成补划了山林。
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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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 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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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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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尚成阻挡的公路系入户路,受益对象包括岳尚成在内共8户(浦某文、刘某文、岳某贤、岳某化、王某学、岳某章、岳某国)。当年修路时,8户受益农户口头达成“由岳尚成及岳某国出土地,其余农户出资金修通该路,建成后共同使用该路”的协议。
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 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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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尚成当前阻路的理由是要求受益农户均要补划土地与他,但受益农户认为当年有口头协议,均不愿向岳尚成补划土地。
3.2017年1月14日,明月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群众大会研究决定:途径修路所占用的承包田地、自留山等和其他土地,一律用集体山林给予调换补偿,其协议条款如下:耕地按照1:2的比例实行调换补偿(在耕种的田地),其他的地及山林按照1:1 的比例给予调换补偿(未耕种的其他所有地包括山林);调换补偿地方:沙粱上;四至界畔:东至:岳尚国包产地直上小河,西至:岳商园柴山接界,南至:吴长莲柴山接界,北至:王正学管理山环路。其协议由户主岳尚成签字(捺印)并认可生效;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在其协议上进行了鉴证。
4.明月村已按协议于2012年1月14日给岳尚成补划了山林。
综上所述,网友反映问题属受益农户之间的纠纷,镇村两级已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此前,镇村已明确要求岳尚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受益农户也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镇村两级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农户的协调沟通,确保妥善化解,依法处置。感谢网友对南江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持续关注我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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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 你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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