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一父子未戴头盔骑摩托,交警上前检查发现其涉嫌酒驾
3月22日20时35分许,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光雾山大道春场坝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查处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走走停停,车上驾驶员和乘车的小孩都没戴安全头盔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身上一股酒味,神情慌张,说话吞吞吐吐,呼气带有酒气,随即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进一步核查,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55.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属于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潘某某酒驾行为予以处罚。南江交警提示:骑车一定记得戴头盔,安全头盔是保护头部免受伤害时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避免危及生命。同时请广大驾驶员切记,饮酒后千万不要开车酒驾,否则接受“处罚”的你们,还如何成为孩子们心中的“榜样”。
老生常谈 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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