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没有“身份证”的行政处罚时代来了
本帖最后由 非道路移动机械 于 2020-4-2 16:47 编辑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勘设备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高空作业平台、叉车等都包含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进行编码登记。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也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低排放区作业,如在低排放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对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每台次五千元的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计罚。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例如:北京2020年1月17日就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登记或未如实登记的,每台处罚5000元;上海一旦发现未登记或排放阶段超标处罚1000至5000元罚款等。2020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部保护和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明确的指出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最新的处罚条例可以看出国家加大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与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问题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这就意味着中国将要全面开启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了。
工程机械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主力军”,市场存量巨大。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在此也呼吁个体、租赁商、施工方等尽快向属地主管部门进行设备“身份”登记,以免违规面临处罚。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省市之间目前还未实现信息互通,所以本地备案“上牌”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若去往其他省市作业,仍需在属地重新登记。 巴中市申报登记电话:0827-8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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