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痴如醉 发表于 2020-5-14 09:26

巴中公安交警开出“行人不在人行道上行走”处罚第一单

5月13日,在秦巴大道中山路路口,一行人因不在人行道上行走而被处罚,成为巴城第一例。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交警对其进行了现场纠正和口头教育,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切实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路边老司机 发表于 2020-5-18 16:12

确实应该重罚,机动车就严格规定,行人为什么不严格规定。

楼上那个人 发表于 2020-5-14 10:50

也是该罚,大家引以为戒

626 发表于 2020-5-14 17:23

这种行为应重罚,特别是平昌,行人到处乱过街,有斑马线不走

酷八岁? 发表于 2020-5-15 08:20

平昌太严重了 特别是新平街

人生如夢 发表于 2020-5-1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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