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木希 发表于 2020-12-10 14:21

【通告】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通告 (第七号)

本帖最后由 卡木希 于 2020-12-10 14:24 编辑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通告(第七号)       根据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交通运输环节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乘客进入客运站场、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必须佩戴好口罩,并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二维码扫描验证,如不配合管理人员安排,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乘客进入场站。
二、乘客搭乘班线车、出租车、公交车、水上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如经驾驶人员提醒仍不佩戴的,驾驶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
三、如乘客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主动前往临时留观室观察,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2020年12月9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通告】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通告 (第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