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平昌法院和教育局联合发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近日,平昌法院和县教科体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平昌县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高收费民办学校在招收学生前,应对其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是否为被执行人进行认真查询。经查询核实,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高收费民办学校依据县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失信人员子女实施就读限制,或让其子女转入公办学校就读;对已就读的失信人员子女,高收费民办学校在接到通知后,协助法院做好事实调查和案件化解相关工作。
同时,该通知对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和高收费民办学校进行了界定,明确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具体查询方式,登录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即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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