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发布悬赏公告,看到他们请立即举报,最高奖励15000元!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0)川1921执恢59号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彭明与被执行人刘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强未全部履行本院2015年6月10日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通民初字第8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彭明借款30万元。现申请执行人彭明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此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刘强,男,汉族,1981年10月16日出生,四川通江县人,住四川省通江县火炬镇街道121号。公民身份号码:513721198110162991。
悬赏期限:2021年06月25日—2022年06月24日(有效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刘强的财产线索,通过该线索帮助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5%,同时,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19196553560。
通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6月25日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1)川1921执526号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朱仕炳与被执行人李含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含顺未履行本院作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川1921民初246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即被执行人李含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朱仕炳工程款77466元及相应迟延履行金。现申请执行人朱仕炳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此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李含顺,男,汉族,1976年8月23日出生,四川通江县人,住四川省通江县沙溪镇苏坪村1社。公民身份号码513025197608233593。
悬赏期限:2021年6月25日—2022年6月24日(有效期外提供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刘强的财产线索,通过该线索帮助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5%,同时,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19196553560。
通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6月25日
这一看都是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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