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时甚难 发表于 2021-11-2 11:19

巴中男子欠钱120万元不还,被法院执行悬赏,举报有赏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雷朝政与被执行人李洪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洪波未按(2020)川19民终39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的义务,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雷朝政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洪波,男,1974年8月2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7408226631,住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朝阳街2号。

凡向本院举报其财产线索或知其下落,在本院核查后或实际控制后,将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

联系人:姚法官

联系电话:0827-5660708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损友 发表于 2021-11-3 17:27

欠钱不还的人最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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