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4岁执着男子,连续多次盗窃同一商铺电线,结果不出意料
巴城一名“执着”男子偶然发现“财富密码”,“行家里手”专偷电线且“情有独钟”只偷一家。 近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宕梁派出所破获一起连续盗窃电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24岁,巴州区人)。2021年11月,从事电工行业的杨某某在巴城一商业广场附近上网时,偶然发现该商业广场其中一层无人租住的商铺,室内的天花板和墙壁上安装着大量电线,杨某某觉得找到了“挣钱的门路”,于是产生了潜入商铺盗窃电线“卖钱”的想法。
2021年11月18日下午,杨某某开始了第一次“试水”,悄悄潜入该商业广场商铺内,趁四下无人之际,用钳子剪断电线并盗走,后卖给一收废品的男子。
2021年11月22日下午,“尝到甜头”的杨某某又以同样的手段盗走该商业广场商铺内的电线若干,又卖给另一家收废品门市。
2021年12月1日深夜,杨某某第三次来到该商业广场商铺内盗窃电线时,发现了前来巡查的保安,他迅速钻进通风口,躲藏在天花板上。后趁保安人员不备,丢弃盗来的电线逃离现场。
2021年12月3日,杨某某“贼心不死”,利欲熏心促使他再次来到该商业广场商铺内,就在准备下手时,保安通过实时监控发现其踪迹,随即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与保安合力将杨某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交待了自己数次到巴州区一商业广场商铺内,使用钳子剪断电线并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小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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