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城南收电费人员工作出差错
我在杭州打工,于2015年2月4号到家,第二天父亲对我说电管所10月,11月,12月,元月他去交电费收费人员说你沒有电费。奇怪吧。父亲把这个情况给我讲了,我当时认为是不是父母年是以高每月用电太少工作人员嫌麻烦沒有抄表。于是我2月9号去找到工作人员反应情况并说明,电费我每月来交你们都说沒有,年关将至用电量大,起出阶梯电费谁承担多余费用,并说明不出事叫平安,出了事叫麻烦。第二天工作人员捡察后说电表坏了。她们上门给我换了一只新表.(收100元)。然后补4个月电费50元,是按全年我家最底度数收取。我反应止这个情況的目的是想问大家这个电表100元该收取吗?因为我觉4个月电表不计数工作人员在干啥,把工作当儿戏,假如给我造成什么损失,假如我不去找她们,后果是什么?工作严重失职。城南电管所应该绘我奖励和退我电表费,她们收钱后没给我任何发票。希望有关部门在习主席领导下管好基层人员,多为百姓办实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