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郡项目部 发表于 2015-8-15 17:23

格林郡项目就近段时间事件的公开说明

本帖最后由 格林郡项目部 于 2015-8-15 17:38 编辑

格林郡项目就近段时间事件的公开说明
有鉴于近段时间的谣言甚嚣尘上,无中生有,以偏概全,特此将事件的来龙去脉尽量公正的告知大众。请大家自行思考其中是非。
背景关系介绍各种关系说明:Ⅰ、①道和胜世通过公开招标,将主体工程发包给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已完成产值5000万,①道和胜世已支付5600余万(其中560万为政府裁定支付),支付比例112%。II、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与③材料商、④阿坝钢筋商签订了材料供应合同,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差③材料商材料款528万(有王刚签字表格)。Ⅲ、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与⑤志雄劳务:袁明春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⑤志雄劳务:袁明春完成产值1450万左右, 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已支付其1908万(劳动监察大队裁定支付560万);超额支付450万左右(据王刚讲此数据为城建局委托中介结构审计结果);⑤志雄劳务:袁明春仍欠⑦周转材料商300万左右;⑤志雄劳务:袁明春在超额支付的情况下,以亏损为由仍然组织相关人员找②广西一建(王羽、王刚)和①道和胜世要钱,据王羽、王刚讲袁明春在南江县东榆镇干了两个项目,仍然是这批⑦周转材料商,将其欠款转嫁格林郡开发项目收钱。Ⅳ、④阿坝钢筋商总共供应格林郡项目钢材1700吨,价款700万,据(王羽、王刚)讲已支付1400万,大部分支付了④阿坝钢筋商的高息借款。(系(王羽、王刚)在阆中、成都双流项目借款)
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地点:盘路桥格林郡项目施工现场时间:2015年5月8日事件出现苗头,7月10日开始开始激化冲突双方:①道和胜世vs③材料商(一部分,另一部分已依法走司法程序)    ⑦周转材料商(仅一家周转材料商)   及③⑦组织的社会闲杂人员
一些谣言的辟谣:1.鸽友高峰团_pENaK在http://www.0827ug.com/thread-47405-1-1.html中间提及的部分事实:今天我打了南江县举报电话,他叫我打劳务局电话,打劳务局电话,他说叫我打法院电话,打新闻中心电话,没有电话。回答:劳动局就在朝阳宾馆对面,如果是⑥农民工人讨薪,劳动局是必须受理的,之所以被要求打法院,是因为这是材料商人和施工企业的经济纠纷,跟农民工并无关系。这是对面的炒手把农民工作为一个热点在炒作。
2.鸽友我是农民工在http://www.0827ug.com/thread-45584-1-1.html中称我司打人,并发了一些图片显示救护车来了。回答:实际情况确实是为材料商阻挡施工,打砸供电供水设备,我司人员前往被其阻拦,救护车确实来了,不过拉走的是我司的现场人员,当天材料商并无人员进医院。直说部分真相诱导舆论,可不像是农民工。


补充内容 (2015-8-15 18:03):
3.关于我司不积极协调的问题?回答:我司在前段时间协调下,政法委牵头组织材料,承建商见过面,无果,政府承诺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但是有部分材料商与王羽、王刚之间有材料款转高息借款的情况,法律不予保护高息

补充内容 (2015-8-15 18:05):
所以这部分材料商人就希望通过阻工,打砸供电供水设备,暴力组织施工人员进场等手段,希望我司承受不住损失的情况下被迫就范,偿还材料款及转高息借款之后的巨额利息。

补充内容 (2015-8-15 18:18):
4.鸽友:返乡人 所谓的爆料
回答:小刘同志被打是有监控的,而且目前是清醒的,家里也来了人。对于无辜被推下高台,其本人和家里都很愤恨,已报警,所谓的爆料人都是假的,那其他的..

补充内容 (2015-8-16 17:01):
鸽友 反乡人 http://www.0827ug.com/thread-47617-1-1.html在提及的所谓内幕。
回答:我们先算一笔经济账,土地成本2亿左右,那就决定了开发企业最大的利益就是工期顺利,销售顺利,尽快销售回笼资金。

补充内容 (2015-8-16 17:05):
若果我司真能控制主体承建,就不会发生多次停工事件,这个南江的朋友应该是知道的。2亿是拿了现钱的,为了300万把2亿丢起耍?另外我司法人:朱勇是在2013年10越才调任我司法人,在招标的时候,他人都还不在这里。

补充内容 (2015-8-16 17:11):
最后,小刘系贵方动手打成多处骨折,而且是在工地外的仿古街内。且有视频作证,我司已提供给警方处理,相信并希望政府能够依法处理,你们造成这么多违法事件,政府都一直不予处理,反而说我们和政府勾结,不好吧。

吴洋 发表于 2015-8-17 00:50

不管你们给谁支出多了。哪是你们的事。对于我们没有关系。为什么不给我们钱。你说的好听?,认为我们是在骗你的钱。我只能这么说“人是要讲良心”。不管你们那一方总得给个说法。打架和推销者人也不是结局。兔子急了都要咬人。我希望你能给我们尽快解决。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给你们头进来,不可能就这样飞了!我们都要换位思考一下。这么久我没有来问过你们。我已经对得起你们。我还是那句话“人要讲良心”

格林郡项目部 发表于 2015-8-17 00:34

自由人a 发表于 2015-8-16 19:35
为什么款项会超支?不合规矩!

超支是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⑤志雄劳务:袁明春 年前以农民工讨薪的名义,通过劳动执法局仲裁的。
第二部分是④阿坝钢筋商,去年通过阿坝商会,金川政法委上报省上,省上用民族问题施压给县里,县里仲裁我司和广西一安支付;我司和广西一安都不支持这个决定,理由就是一付就超了,但是政府仲裁,并承诺最后清算之后,确实付超可以帮助追回。
这两笔钱的支付,我司都是被迫执行而已

wx_mWg4JujK 发表于 2015-8-16 23:44

本人觉得不管事实怎样都与你们有拖不了的干系,所以也表把所有都推的一干二净,好好配合别人把钱要到手才是正理啊

格林郡项目部 发表于 2015-8-15 17:24

本帖最后由 格林郡项目部 于 2015-8-15 17:51 编辑

第二楼回答各界关心此事朋友的问题,对于材料商的炒手,就不回答了。
1.关于为什么不抵房子?
回答:首先在去年这个时候,这些材料商朋友是来过我司的,当时支付款项并未超过合同金额,还有些产值未付,那时我司是提供了抵房渠道的,当时他们不愿意抵房,想要现钱。现在合同已经支付超过100%了,材料商朋友又希望我们抵房了,可哪来的产值支付呢?


2.说我公司和广西一安是上下级广西?
回答:我司和广西一安是合同广西,是以合同为契约的甲、乙双方广西,并无统属。跟材料商和广西一安是一样的合同广西。

3.关于花200万摆平,还赚400万?
回答:账已经付超了,就是说我司再哪门都亏定了,如果真有这种赚400万的方法,我司还想高薪聘请阁下。

嘉伟 发表于 2015-8-16 15:26

原来如此

土包子 发表于 2015-8-16 15:51

原来如此,支持你

光雾山上好风景 发表于 2015-8-16 22:56

本来还觉得要钱的挺可怜,原来是阴谋。。。

格林郡项目部 发表于 2015-8-17 00:25

wx_mWg4JujK 发表于 2015-8-16 23:44
本人觉得不管事实怎样都与你们有拖不了的干系,所以也表把所有都推的一干二净,好好配合别人把钱要到手才是 ...

我司从来没说此事跟我们无关啊,说明的意义也仅在于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已,并未推脱。
只是不希望大家简单的以好人坏人来作标签而已,冲突双方都是商人,都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我司是配合他们做了政府工作的,政府也提供了司法援助的。
现在是一部分材料商朋友因为私下与承建商达成的材料款转高息借款的高息部分不被法律支持。
才希望通过非法途径逼迫我司直接将本金和别人承诺的高息付给他们。
合法的渠道一直存在,只是他们本身有部分利益非法才不愿意走而已。

格林郡项目部 发表于 2015-8-17 01:46

吴洋 发表于 2015-8-17 00:50
不管你们给谁支出多了。哪是你们的事。对于我们没有关系。为什么不给我们钱。你说的好听?,认为我们是在骗 ...

您们希望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却又认为我们的态度与您们没有关系。呵呵

359 发表于 2015-8-17 08:45

土包子 发表于 2015-8-16 15:51
原来如此,支持你

事实真的不是这样这是编造的

359 发表于 2015-8-17 08:46

光雾山上好风景 发表于 2015-8-16 22:56
本来还觉得要钱的挺可怜,原来是阴谋。。。

这不是阴谋这是开发商的阴谋

359 发表于 2015-8-17 08:49

大家请不要相信开发商的鬼话这件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大家想想开发商专做这种生意   得心应手有经验 有能力   有种开发商的来场撕逼

359 发表于 2015-8-17 09:08

不给钱tm的还有理了你告诉我   

黑色诱_l4lfL 发表于 2015-8-17 09:15

听说近期还有更多视频、文字、图片爆料。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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