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重要丶 发表于 2016-1-21 11:52

    这东西没有亲眼看到真会相信!!

佘敏 发表于 2016-1-21 12:48

佘敏 发表于 2016-1-21 10:40
没天理,没人性,受了这么大的伤害,还要负一半的责任。

南江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6-1-21 15:34

南江县公安局关于“野蛮司机,糊涂交警,公道何在”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现将近期网民“1994”反映的“野蛮司机,糊涂交警,公道何在”调查回复如下:
      2015年4月18日23时29分,网贴中提到的王鸿钧同志在南江县光雾山大道云锦苑门口公路对面下出租车后,从出租车车后向公路对面跑去,与李游驾驶的川YL012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有视频资料显示),造成王鸿钧受伤及川YL0129号小型轿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我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往现场处置,伤者王鸿钧已被送往南江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4月19日0时21分,经对李游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血液酒精浓度为0mg/100ML。我局交警大队也立即调取了事故现场的视频监控,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观看,并依法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网贴中提到的诱骗家属签字说法并不实,交通事故一般程序事故认定书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只需要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回执上签字,表示该认定书当事人已收到。我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均已告知当事人如有异议,双方当事人3日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事故当事人损害赔偿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各位网友相信公安机关能够公开公正处理此次交通事故。同时,也请不要传播谣言,更不要捏造事实愚弄网民。最后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16年1月21日

一步之遥23 发表于 2016-1-21 16:20

李游?是不是邮政局那个局长噢:lol:lol

獨爱小小王 发表于 2016-1-21 17:11

一步之遥23 发表于 2016-1-21 16:20
李游?是不是邮政局那个局长噢

就是

南山隐者 发表于 2016-1-21 17:27

建议走司法程序,还王老师公道。

游鸽侠 发表于 2016-1-21 19:06

    现在的普通老百姓太难了,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南江没有公平、公正、公道可言。

游鸽侠 发表于 2016-1-21 19:18

    看视频,小轿车好像上了人行道。

在这是你 发表于 2016-1-21 19:49

严惩两个交警,不叫你妈个人,

獨爱小小王 发表于 2016-1-21 20:07

车在人行道居然是平等责任?那个路段是上坡车居然都能全部冲上人行道这是要多快的速度?交警队都是这样办案的吗?

獨爱小小王 发表于 2016-1-21 20:13

太没人性了!

獨爱小小王 发表于 2016-1-21 20:24

南江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6-1-21 15:34
南江县公安局关于“野蛮司机,糊涂交警,公道何在”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

请问,平等责任是以什么为依据?以图片所示车是整个上了人行道哟   这样也能是平等责任?云锦苑段是上坡吧,限速是多少?

纸月亮 发表于 2016-1-21 20:37

究竟是人撞车?还是车撞人?那么大两个印子,也不知道李局长的爱车还哪里受伤了?如果跑慢一点又至于人都飞起来?年关将至,各位朋友安全第一哦!

洋葱头_Qdy44 发表于 2016-1-21 21:45

求真相

纸月亮 发表于 2016-1-22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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