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南江镇红光花园滨河路强拆雨棚
今天南江县、建设规划局、建设执法局、南江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干部连合执法。对红光花园滨河路1.2.3.4.5号楼一楼住户雨棚强拆。现有滨河路本属红光花园建设区域,因地震后红光花园外左右两侧河堤新建,遂将原属有红光花园居民共有人行道改造为红光滨河路,且着本与原有规划建设不符,现又不顾及居民私有财产进行“强拆”,这是否符合政府“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宗旨?又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这又是否是一个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所应有之行为?
今县级各部门强行拆除雨棚,不仅对一楼居民安全居住没有合理解决,而且对居民之赔偿未有之承诺。现一楼住户不能正常生活,楼上晾衣服、花草浇灌、下雨室内都易进水,且楼上还易掉落东西,使出行提心吊胆。 愿各位网友对此强拆行为进行评议。
可以装小一点撒!你整那么大,肯定拆你的,
二楼雨朋册不册
李翠花 发表于 2016-3-12 2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二楼雨朋册不册
不拆
13882402459 发表于 2016-3-12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拆
不拆就,好
早就该拆了。楼上甩东西那是楼上住户素质问题。防护栏可以装,雨棚弄小点儿,不影响过路就行。
为了城市的建设只能说支持
囯家有法律严禁强制拆迁,为什么敢顶风作案,上级部门应该严査背后的贪腐 好像是全部拆了的, 我一直在关注此事,事情实际情况比楼主反映的严重的多.时至今日也未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希望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清理执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其实,早就该强制拆除了!那些东西本身就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搭建,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只能说,南江的违法搭建这块政府没有严格管理,养成了老百姓的一些不良习惯,反过来政府在真正进行管理的时候就要受到非议。 天公 发表于 2016-4-3 09:48
其实,早就该强制拆除了!那些东西本身就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搭建,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只能 ...
你是说的非常正确,双手赞哈 顶楼为什么没人管。下雨一楼到处是水 自由人a 发表于 2016-4-3 17:54
那后面还有违章彻的住房占用绿化带,道路,一并拆了!
该拆,关键是政府的管理部门能不能认识到,会不会动真格! 天公 发表于 2016-4-3 09: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早就该强制拆除了!那些东西本身就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搭建,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只能 ...
你说得正确,应该按城市规划法执行,要不各自愿怎么搭就怎么搭,还不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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