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奔跑着哥哥 发表于 2016-4-19 22:32

为女人作主

我是一位国光二社的失地平民,我希望有领导和网友为60至70后的女人评评理,她们在90左右结婚和我们一起兴修水利,修桥建路,当时没机车,靠肩背背挑吃大苦,还背有很重的双提农税,今天为了城市建设,拆迁了,应合法享有,可是社里的代表为了个人私利,仅仅评了七八成给她们。我也多次向社长反应却无反应,还说你说你我算我的,没给她们任何解释,我发贴是希望领导关注,网友评论是否合理。

Wyk^HEHE 发表于 2016-6-12 01:32

也是呀!辛苦有她们、享受没有了、是想不通哟!

一直奔跑着哥哥 发表于 2016-6-14 14:30

你关系没到位哟现在社会光说是不行的干指头是沾不到盐的

Wyk 发表于 2016-6-15 14:08

一直奔跑着哥哥 发表于 2016-6-14 14:30
你关系没到位哟现在社会光说是不行的干指头是沾不到盐的

也不那么说、关键要看村规民约是怎么规定的!

Wyk 发表于 2016-6-15 14:08

一直奔跑着哥哥 发表于 2016-6-14 14:30
你关系没到位哟现在社会光说是不行的干指头是沾不到盐的

也不那么说、关键要看村规民约是怎么规定的!

Wyk 发表于 2016-6-15 14:08

一直奔跑着哥哥 发表于 2016-6-14 14:30
你关系没到位哟现在社会光说是不行的干指头是沾不到盐的

也不那么说、关键要看村规民约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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