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16-5-26 16:30

南江县公安局关于对网传“南中附近小孩被抢”的情况通报

南江县公安局关于对网传“南中附近有孩子被抢”的情况通报各位网友;今天,一些网站和微信群传播一条“在南中附近有孩子被抢了”。现将该情况通报如下:2016年5月25日下午5点30分我局接到冯某,女(老南中附近一店铺工作人员)报警称:老南中这里看见几个人强行将一女孩往一辆小车上拉。接警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城东派出所前往现场调查,另组织特警及桃园派出所设卡拦截,通过天网锁定车牌后,很快将车拦截在桃园。通过对该车检查发现,该车上乘坐5人,其中一女孩(翁某,女10岁,陕西人,现就读于南江县南江镇某小学四年级),杨某(女、陕西渭南人,系翁某亲生母亲)、翁某外婆(女、陕西渭南人),另外两个男性(系杨某关系要好的朋友,陕西人)。通过对杨某及多方调查了解,2012年杨某与其前夫(翁某州,陕西华县人,目前在陕西华县工作。)离婚,婚前育一女翁某的监护权判由男方。后翁某州与南江县李某芳(目前在南江县工作)结婚,并将其女翁某送到南江县托付给现任妻子李某芳抚养。杨某因多年来未见其女,加之思女心切,在未征得前夫、抚养人和翁某的同意,杨某强行将其亲生女拉上车准备带回陕西。我局截获后,在征得翁某本人意愿(翁某愿意和继母一起生活),后交由继母,并对杨某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南江部分网站和一些微信群在未得到准确信息的情况下,大肆传播一些涉及学生被拐被抢的不实信息,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县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局再次提醒广大网民:一是不要听信一些小道消息,二是不要误传一些不实信息,三是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近期,我局已对毛某发布虚假信息一案给予了行政处罚。希望大家,不要偏听偏信,发现故意在网站和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谢谢大家!                                     2016.5.26

被驯服的象丶 发表于 2016-5-26 18:33


张蓉_l1Xlk 发表于 2016-5-27 07:36

我住的这里也是,一天邻居老的都在说,出门进门都锁大门,我老公在进行通信抢险,早出晚归的他们也说晚上还有谁谁的弄门的,怀疑是抢娃儿蹲点的,烦死了!!!要怎样才能让他们不相信呢??

wx_R28eB88T 发表于 2016-5-27 20:54

老家天天都在说这事,派出所的究竟是故意这样不在乎,还是闲麻烦?既然派出所的不管,大家遇到那些陌生鬼鬼祟祟不怀好意的人,往死里打。

249291300 发表于 2016-5-30 13:28

干的漂亮,谣言止于智者

1070208945 发表于 2016-6-16 18:49

那个后续报道呢?不是说父母争孩子吗?下文呢?总得有个结果。请追踪报道

枣子 发表于 2016-6-16 22:18

wx_R28eB88T 发表于 2016-5-27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家天天都在说这事,派出所的究竟是故意这样不在乎,还是闲麻烦?既然派出所的不管,大家遇到那些陌生鬼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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