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举报
赵东明实名举报人山村支部书记现带病提拔副乡长吴玉平违纪违法事实尊敬的子奎书记:
我叫赵东明,男,现年53岁,住平昌县南风乡人山村五社,身份证号:513028196209271212;今天我再次实名举报我村支部书记吴玉平【现南风乡副乡长】违纪违法、侵占私分集体资金、挪用集体财产的违法犯罪事实。我怀着一颗正直的心给政府,纪委反映情况,那知我们政府的“领导”不理不问,百般阻挠,不是把我的举报信件转给当事人,就是通风报信,反而给他提升为我们乡的副乡长;我想鱼肉我们一个村也就算了,如今还要来“管理”我们这个一脚踏三县【仪陇,巴中,平昌】的偏远之乡,我不知道有没有王法。村民因此群情激奋,人心惶惶,民愤极大,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我再次举报吴玉平的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如下:
一﹑贪污国家救灾款:2008年“5.12”地震后国家拨付救灾款102000元,贪污国家救灾款2万余元;
二﹑冒领退耕还林款: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不择手段,丧失人性,骗取退耕还林款2万余元;
三﹑盗刻他人私章:盗刻我村村民私章上百个,一小布口袋,基本设汲在外务工,留守老人,迁移,贫困人员上百枚木私章,用于做假账及骗取国家项目资金;
四﹑贪污贫困户低保款:利用多种手段,造假名单,盖盗刻他人私章,贪污贫困户低保款;
五﹑盘剥设卡收费:对上学,迁移,婚嫁等需要盖章的村民在四收费,比如六社赵建军姝姝赵丽华办迁移手续收费一万元;
六﹑私刻公章骗取社保金:吴玉平多次到仪陇私刻企业公章,伪造其父参工假档案取得国家参工身份,骗取退休工资,套取社保经费;
七﹑贪污国家计生款:采取打白条,不入帐收取计生罚款据为已有,贪污国家计生款21100元;
八﹑克扣抗美援朝老兵丧葬费:我组陈大能是抗美援朝老,家庭困难,死后吴玉平利用职权,将3500元据为已有。
尊敬的领导,这么一个素质低下的人,一个见利忘义的人,一个百姓十分反感的人,一个受过党纪处分未满两年的人是如何变成优秀支部书记----被带病提拔为副乡长的!!!!
举报人赵东明再次实名举报,希望子奎书记给予重视。
实名举报人:赵东明身份证号:513028196209271212 联系电话:15982792498
2016年6月12日
附件: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
关于从“四类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 提名人选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从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的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公示如下:
一、村党组织书记(41人)
彭和平 彭 波 王珍平 张华 陈波
何小平 吴玉平 徐定江 陈明文 罗勇
李 雷 牟强 郭俊光周志邓大勇
苟邦城向贵宾苟大军任宝林 王青松
苟英峡 鲜海明 胡玉春 沈忠华 王安强
干部群众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12380
联系电话:0827-6222765 中共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赵东明实名举报人山村支部书记现带病提拔副乡长吴玉平违纪违法事实》一贴的回复
各位网友,赵东明同志:
首先感谢大家对南风乡发展的高度关注。现将网友赵东明同志的发帖内容作如下回复:
2014年1月9日,中共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办平昌县纪委信访案件转办函,于2014年3月12日对时任南风乡人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违纪事实确凿,经乡纪委报请乡党委审定同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于2014年3月27日乡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玉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3月,平昌县委组织部网站发布《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从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公告》,南风乡人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平公开报名,通过了资格初审,平昌县委组织部于2016年3月31日在平昌组工网站公示了吴玉平资格初审合格名单;经县委组织部考察组分类考察和身体检查合格后,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再次对吴玉平进行纪律审查通过;2016年5月24日,平昌县委组织部再次在平昌组工网站公示了吴玉平等46名从“四类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拟提名人选;2016年6月6日,县组工网站公示吴玉平拟提名为南风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乡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经查,吴玉平同志警告期已满,处分自然解除。
针对网友赵东明同志反映的新问题,我们正在组织力量进行核实,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再次感谢赵东明同志和广大网友对南风乡的关心,对干部的监督一直是我们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职责,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精神,我们将继续高悬执纪利剑,紧盯廉政红线,有效利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将纪律挺在法纪前面。
中共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各位网友,赵东明同志:
首先感谢大家对南风乡发展的高度关注。现将网友赵东明同志的发帖内容作如下回复:
2014年1月9日,中共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办平昌县纪委信访案件转办函,于2014年3月12日对时任南风乡人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平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违纪事实确凿,经乡纪委报请乡党委审定同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于2014年3月27日乡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玉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3月,平昌县委组织部网站发布《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关于2016年从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提名人选公告》,南风乡人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平公开报名,通过了资格初审,平昌县委组织部于2016年3月31日在平昌组工网站公示了吴玉平资格初审合格名单;经县委组织部考察组分类考察和身体检查合格后,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再次对吴玉平进行纪律审查通过;2016年5月24日,平昌县委组织部再次在平昌组工网站公示了吴玉平等46名从“四类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党政副职拟提名人选;2016年6月6日,县组工网站公示吴玉平拟提名为南风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乡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经查,吴玉平同志警告期已满,处分自然解除。
针对网友赵东明同志反映的新问题,我们正在组织力量进行核实,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再次感谢赵东明同志和广大网友对南风乡的关心,对干部的监督一直是我们纪检监察组织的首要职责,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精神,我们将继续高悬执纪利剑,紧盯廉政红线,有效利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将纪律挺在法纪前面。
中共南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实名举报 点赞:) 这年头干部不好当啊。贴主,里面的内容有些自相矛盾啊 就吴玉平同志一事,县纪委和县组织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应该打头
楼上也是个小官
我看还不如不提一样
村官违纪事实确凿 、纪委只是党内警告有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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