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买房人注意了~~三男子遭一房多卖26万元差点打水漂~
2011年4 月,为了照顾读书的孙子,巴州区金碑乡64岁的苟某向亲朋借了4万元,加上自己的积蓄,好不容易凑了8万元,在曾口镇上买了一套住房。就在他准备装修新房时,却发现房子被人锁了,而自己买的新房还有其他主人。与苟某一样,金碑乡的马某和王某也遇到了“一房多卖”的情况。三人四处寻找卖房人无果后,于2015年11月报了案。民警耗时8月帮他们追回26万元。据悉,2006年,某房地产公司在曾口镇荷花街开发了一个小区,委托李阳(化名)进行承建。随后,文强(化名)和王成(化名)将承建包揽下。但因经济问题两人发生纠纷,王成一走了之,导致房屋建设停工。在此期间,文强开始卖房,出现了不止苟某三人遇到的“一房多卖”的情况。
在知道“一房多卖”至今的5年时间内,苟某、马某和王某三人多次与文强联系,并四处打听情况,但都没有找到人并把钱要回。曾口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经过调查,他们找到了文强。经过多次协商,2016年7月12日,文强将苟某三人共计26万元的购房款全部交到了派出所。7月13日下午,苟某等三人来到巴州区公安分局曾口派出所,拿到了追了五年的辛苦钱。并向民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在购买新房时,一定要选择五证齐全的项目,买房后及时进行网签。并进行预告登记。《物权法》第20条创设了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后我们对所购买不动产具有准物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在购买二手房时:
一是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如果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是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三是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再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遇到一房多卖如何维权?
根据商品房买卖法律规定,遇到一房多卖,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款、赔偿损失。
买个房容易吗,还要遭骗 :o:o 哎,现在的骗子 正准备买房;P 小心警惕别上当!
房子还可以一夫多妻制,哈哈哈:lol:lol:lol 买房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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