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3人被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本帖最后由 光雾山的山 于 2016-9-13 15:49 编辑近日,南江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违规领取务工补助、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家人违规操办升学宴制止不力等,3名领导干部被“点名”,并受严肃处理。以下为通报全部信息:
1、2011年至2015年,龙代河、杨靖斌分别任关路乡春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违规领取务工补助,同时存在违反群众纪律等行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开除党籍处分。
2、2014年至2015年,李政任天池镇红五小学校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7月7日,双流乡双流社区主任周仕华,明知自己父母违规为其孙女周某(周仕华之女)操办升学宴,因制止不力,也未向上级汇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应该受到处罚。
警告,万能的警告,好。处分,万能的处分,好。 哈哈,看他们还敢吃啥子酒,,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http://www.0827ug.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0827ug.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0827ug.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
该杀
大快人心
该杀
该杀!!!下辈子做鸡
应该还有!不止这几个地方!南江多的很嘛
継续査肯定还有其它违规行为,这种老鼠不吃屎它的车子房子从哪里来?
严惩
让老百姓全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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