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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决定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这是我市2012年统一标准以来第五次提标。新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纳入预算。
巴中市6万名高龄老人津贴标准再次提高
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近日,巴中市政府决定再次提高全市6万名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新标准的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均由各县(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新标准调整后:
1、80—8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9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据了解,高龄老人津贴再次提标,将有效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权益,增加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在此也提醒,凡具有巴中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均可申报高龄津贴补贴。 申报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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