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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农村拆迁补贴:巴州区农村聚居点建设有补贴!最高可领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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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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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在网上看到的消息: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筹备巴中市第二季度脱贫攻坚现场,土坯房拆除主要涉及升平村公路沿线、产业园区内、中心村聚居点建设区域内。
QQ截图20161116105131.png


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具体标准如下:
      1、农户拆旧房屋的规格分为四类,其中砖木结构480元/㎡,土木结构110元/㎡,木结构120元/㎡,简易棚60元/㎡;农户拆旧附属物主要涉及院坝的规格分为三类,其中三合土40元/㎡,砖、石及水泥60元/㎡,石板80元/㎡。

      2、若被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可按拆旧房屋面积(不含简易棚)10元/㎡获得奖励,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不予奖励。

       3、被拆迁户拆除土坯房的原宅基地占地面积(以原锁定的宅基地面积为准)复耕后,承包经营管理权归集体所有,被拆迁户可以获得宅基地面积50元/㎡的退出补偿。

      4、到升平村聚居点购房的被拆迁户可获得每户300元/月的过渡费,过渡费计算时限为旧房拆除之日至新房交付之日。

      5、拆除土坯房的原宅基地占地面积(以原锁定的宅基地面积为准)减去认购(建)新房占地面积多余部分面积复耕后,承包经营管理权归集体所有,被拆迁户节约的宅基地面积可以获得50元/㎡的退出补偿。

       6、被拆迁户拆旧后可选择统规统建方式进入聚居点安置,可购买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的房屋,其结算单价按主体建筑成本经财政评审单价为准,人均建筑面积超出40平方米的部分按财政评审单价的1.3倍计算。

      7、被拆迁户在拆旧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新居工程建设地所在村民委员会递交购房申请,并签订《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房屋认购合同》,同时交纳应补交购房款(意向选购房屋的购房资金抵扣掉房屋、附属设施拆迁及青苗损毁、坟墓搬迁补偿资金),签订合同时交清应补交房款80%以上的农户,新购房建筑面积可以获得60元/平方米补助,但人均建筑面积超出4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
11-16040G11204Y9.jpg


来源:无线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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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6
发表于 2016-11-1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拆了你的房,再拿钱买他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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