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巴中论坛   恳请!通江县人民法院和执法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为没有官场背景的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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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恳请!通江县人民法院和执法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为没有官场背景的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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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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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闫琼芳,女,家住通江县沙溪镇红云岩村,就杜洪明故意伤害罪向县人民法院提出逮捕意见,
事件发生在2016728日中午,当时正在沙溪镇大桥卖小猪仔的杜洪明妻子党群英两人(瓦室镇兴隆乡鱼池村人),因其欺骗我一个婶娘,买他的小猪仔,本人看不下去,就劝婶娘不要用称去称,被党群英看到,就对我进行严重的辱骂行为,因其叫骂的言辞狠毒,下流低俗,本人气不过,上前拉她去派出所讲道理,这时在一旁的杜洪明不仅不组织事态的扩大,更是拳脚相加,一拳就打到本人额头部位,并用手抓扯本人的头发导致头发脱落很多(有物证),杜洪明用手掐住本人的脖子,他说:“老子把你掐死当蚂蚁子一样”。当时快要昏厥的时候都没有松手,旁边路人去让他松手,他也是一拳打过去,最终几个人一起才把他拉开,他们两夫妻一起打我,用脚踢本人的腹部和胸部,导致当场昏迷,随后被经过的路人制止并报警。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沙溪中心卫生院,在医院的党群英儿子,对医护人员大吼大叫,并对在场的医生说“你信不信老子让你把饭碗都整脱”,这时我的儿子来到医院,他对在场的人说,要从瓦室拉一车的人上来打我儿子,住院期间经过多次检查,查出第八肋骨骨折,后又因疼痛难忍,医生说很正常,也就没有在意,出院之前我们去县公安局做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出院后,还在疗养期间,沙溪派出所通知去处理协商。当时双方没有协商一致,派出所处理结果是拘留,当时包括我老公(因为看到我被打晕在地,气愤不过,摔坏对方一摩托车头盔被拘留5日)在内都被送往城里拘留所,再进拘留所之前在县中医院检查时,发现三根肋骨骨折,第678,根。在拘留所期间,杜洪明和党群英夫妇,多次对我辱骂和威胁,说:“谁要是敢在我瓦室人手里拿到钱,绝对过不了瓦室街”。在派出所调查取证阶段,杜洪明的儿子伙同沙溪镇一李姓社会闲杂人员外号“小兵子”,到案件在场的证人家里,威胁恐吓证人说:“谁要是敢出来作证,老子就弄死谁”。拘留日期满了过后,本人要求公安机关从新鉴定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之后案件又被从新调查立案,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沙溪派出所及县公安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到2017年的5月份,对方取保候审期限将满之时,对方要求从新鉴定,沙溪派出所民警何晓军自作主张将本人带只成都西南司法鉴定中心(私立机构),当时法医说,鉴定结果两周左右寄回当地派出所,并且该鉴定机构收取当事人所有证据和医院片子时,没有开任何收据和书面材料。只是鉴定结果拖至近两个月时间,还是符合县公安局的鉴定结果,两次都是轻伤二级。然对方一直不管不问,还在外嚣张跋扈的说:我小舅子在北京卫戍部队,我们打人就打了,还想怎么样。
本人,恳请各位公检法部门,对这样的犯罪分子严惩,也恳请马上将杜洪明抓捕到案,还本人和社会一个公道,案子已经一年多了,犯罪分子如今还逍遥法外,望人民政府为本人做主,望法院对杜洪明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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