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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七月十五,是传统“中元节”,俗称“七月半”,不少市民在此前后会焚烧纸钱,祭奠已故亲人,表达哀思。中元节将至,我市相关单位联合发布通告,严禁在城区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农历七月半期间 禁止在城区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市民: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为维护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预防火灾发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祭祀,现将“七月半”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点焚烧:严禁在江北、江南主城区,巴河沿河两岸及河道内,大佛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焚烧、燃放烟花爆竹。可在回风曹家沟弃土场、宕梁杨家坝巴达高速桥墩旁和北环线待建停车场周边空闲地带焚纸烧香,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强防范:市民在焚纸烧香时,应远离山坡、树林和可燃物,并加强现场火灾隐患防范,必须烧完燃尽、地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去。严禁损坏绿地、园林等公益设施。
三、严格管理:巴州区人民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主城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管理。对不听从劝阻者,将采取强制熄灭和清除措施,并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酿成火灾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巴中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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