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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巴州区纪委网站消息,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现将近期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州区清江镇环岭村村干部贪污整村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时任党支部书记向永政和村主任张万国,贪污环岭村整村扶贫项目资金。向永政、张万国被区纪委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巴州区龙背乡清溪村村干部违规收回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 2009年至2015年,时任党支部书记郑明福和村主任陈忠荣商议决定,将本应发放给群众的粮食直补资金违规收回并用于集体开支,同时,上述2人还涉及其他问题。郑明福、陈忠荣等2名同志被区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巴州区大和乡北山村村干部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问题 2016年,村党支部书记陈育德、村主任李政方、村副主任陈大相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陈育德、李政方、陈大相等3名同志被区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巴州区化成镇水观音村村干部套取国家化债资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5年,村党支部书记李光禹、村主任梁显诗套取国家化债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并协助他人套取民政困难救助和自然灾害补助资金。李光禹、梁显诗等2名同志被区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巴州区关渡乡原民政服务中心主任王永强套取侵占各类资金的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王永强套取及冒领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孤儿生活补助、特困人员低保金等,并将其据为己有。王永强被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巴州区关渡乡灵江桥村村主任苟先富违规滞留并侵占道路建设自筹资金的问题 2013年至2017年,苟先富违规将道路建设群众自筹资金私自存留,并将部分资金据为己有。苟先富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巴州区羊凤乡石笋村村组干部违规分配产业精准到户项目资金的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村党支部书记蒲阳生、七组组长白正元通过召开村组会议违规决定将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产业精准到户项目资金分配给非贫困户。蒲阳生、白正元等2名同志被区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巴州区三江镇回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焕林套取洪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王焕林套取洪灾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及其他开支,并涉及其他问题。王焕林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巴州区平梁镇凤谷村村主任马福德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 2005年至2016年,马福德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用于社道路整治。马福德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梓橦庙镇梓橦庙村村干部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梓橦庙村党支部书记岳绍江、文书岳绍华、党支部委员施小红、3组组长付克安,将发放给群众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用于抵扣村组欠款,同时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冲抵各自之前在村社的垫支款,岳绍江、施小红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岳绍华、付克安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梁永镇火峰山村村干部套取公共维护经费的问题 2015年,火峰山村党支部书记罗飞雄、纪检小组长杜茂法,采取编造虚假道路建设合同方式,套取并私分村级公共维护经费。罗飞雄、杜茂法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鼎山镇观坪村村干部套取林业产业后续资金的问题 2015年,观坪村党支部书记赵 平昌、村主任张朋通过伪造虚假资料方式,套取林业产业后续资金。 赵平昌、张朋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凌云乡方山雁村村干部违规借出产业扶持周转金的问题 2016年,方山雁村党支部书记陈平、村主任杨静开,擅自以20户贫困户名义借出产业扶持周转金,并转借给区孝念农业专业合作社。陈平、杨静开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4、光辉镇柏林湾村村干部套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 2016年,柏林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大田、村主任杨武成、村文书孙良俊等3人套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并将其用于支付2组道路建设工程款。李大田、杨武成、孙良俊等3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花溪乡天花村村干部套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问题 2015年,天花村党支部书记李俊贤、村主任陈中华套取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用于支付原村道硬化欠款。李俊贤、陈中华等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6、羊凤乡梳木村村干部违规收回各类扶贫资金的问题 2016年,梳木村村主任白斌、6组组长罗治北违规收回本应发放给贫困户的产业精准到户项目资金及特困户低保兜底资金,用于组内集体开支及部分组民均分。白斌、罗治北2名同志分别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延长预备期一年。 17、大罗镇二郎村副主任郎登现截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郎登现擅自截留村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集体开支。郎登现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8、清江镇九湾村党支部书记彭泽章侵占桤木栽植补助资金等问题 2007年至2016年,彭泽章侵占本应支付给村民的桤木栽植补助资金,并收受村民好处费。彭泽章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9、清江镇铁炉村党支部书记张荣会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1年至2016年,张荣会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据为己有。张荣会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水宁寺镇凳子垭村副主任李培元套取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李培元套取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同时存在其他问题。李培元同志被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1、梁永镇火峰山村原村主任苟洪伍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7年,苟洪伍伪造农村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据为己有,同时存在其他问题。苟洪伍同志被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2、宕梁街道尖山村5组组长赖祥鹏伙同他人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的问题 2012年至2014年,赖祥鹏伙同他人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并对部分资金进行私分。赖祥鹏同志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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