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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男子罗某某谎称认识某楼盘的老板,能够以内部价买到房子,先后骗取谭某某、赵某某夫妇以及张某某共计20余万元。近日,罗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谭某某称,罗某某是其亲戚的租房户。2012年8月,谭某某到亲戚家聊天时谈到准备在巴中买一套房子,罗某某自称在一楼盘工地搞工程,认识巴州区南坝某楼盘的老板,买房可以拿到内部价格。谭某某看到该楼盘的开盘价是4100元每平方米,罗某某称内部价只要3800元。谭某某先后四次给了10余万元首付后,罗某某却一拖再拖不办手续。后来谭某某了解到,罗某某只在售楼部缴纳了1000元。谭某某要求罗某某退还10余万元购房款,对方推脱不还。 另外一名被骗人张某某称,2013年4月,罗某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他95000元的购房款。2013年5月,张某某发现罗某某没有把购房款交到售楼部,原来订的房子也被卖了。张某某找到罗某某要求退钱,罗某某承诺退款,但一直没有退,后来电话也打不通了。 罗某某辩称,谭某某和张某某的购房款之所以没有交到售房部,是因为他将钱用到其他工程项目上了,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没还。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20余万元,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退还谭某某、张某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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