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巴中论坛   关于进一步加强巴中宠物犬只管理的公告
返回列表
查看: 23768|回复: 9

[新闻] 关于进一步加强巴中宠物犬只管理的公告

[复制链接]

39

主题

42

帖子

269

积分

上等兵

鸽币
27 枚
银元
200 点
最后登录
2022-9-15
发表于 2018-9-2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关于进一步加强巴中宠物犬只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犬只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生安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巴中 城区宠物犬只管理公告如下↓↓↓PS:《养犬登记证》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微信图片_20180928165223.jpg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犬只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生安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巴中城区宠物犬只管理公告如下:

        一、个人饲养宠物(观赏)犬的,应采取拴养或圈养于居民居住生活区犬主住宅内,严禁在城区的街道、居民院落敞放犬只,严禁任何人携(牵)大型犬、烈性犬只进入公共场所。

       二、单位喂养的警(守护)犬一律拴(圈)养于本单位的守护区内。

       三、携宠物(观赏)犬进行户外活动,必须系拴犬链(绳)和粪便框,不得随地大小便,严禁未系拴犬链(绳) 的各类犬只带入公共场所。

       四、犬主应携带《养犬登记证》定期到合法的动物诊疗机构或乡镇(街道)动物防疫机构为所养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动物防疫部门发给的犬只免疫证明。

       五、养犬单位和个人在其犬伤害他人时,责任人应当立即将被犬伤者送往医疗卫生单位诊治;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或致人伤亡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承担医药费或丧葬费和抚恤金。对无故伤人的犬只,一是吊销其养犬证,二是对犬只强制收容。

       六、非法设置犬只交易市场,或买卖、转让无免疫检疫证明的犬只,或非法设置犬类养殖场所,开办犬类(动物)诊疗机构,举办犬类展览,由辖区畜牧兽医、工商行政、卫生、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并处罚。

       七、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责令责任人限期履行。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由责任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手续。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注销《养犬登记证》。

二0一八年九月四日

来源:平安巴中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旺雄 2018-10-6 14:03 点赞 +1
麦茬地冬水田 2018-10-1 21:32 点赞 +1
路过人 2018-9-30 17:03 点赞 +1
山高水长@ 2018-9-30 06:00 点赞 +1
熊爱琼 2018-9-29 17:12 点赞 +1
愚者自愚 2018-9-29 16:18 点赞 +1
@遇见 2018-9-29 12:22 点赞 +1
幸福一生` 2018-9-29 11:14 点赞 +1
小④米 2018-9-29 10:13 点赞 +1
带着回忆去忘记 2018-9-29 10:06 点赞 +1
一文一武 2018-9-29 09:56 点赞 +1
梦xx 2018-9-29 08:33 点赞 +1
圣卡陶瓷 2018-9-29 07:56 点赞 +1
直视过去 2018-9-29 07:18 点赞 +1
谁不说俺家乡好 2018-9-29 04:57 点赞 +1
人生&旅途 2018-9-29 04:08 点赞 +1
海贼王。 2018-9-28 23:57 点赞 +1
十一歌 2018-9-28 23:48 点赞 +1
张勇军 2018-9-28 22:39 点赞 +1
18111338639 2018-9-28 22:35 点赞 +1
zhaojianglou 2018-9-28 20:29 点赞 +1
事随缘 2018-9-28 19:41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0

主题

21

帖子

1351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0 枚
银元
1330 点
最后登录
2024-4-21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光辉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64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少校

鸽币
2220 枚
银元
18142 点
最后登录
2021-3-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58

帖子

1747

积分

三级士官

QQ
鸽币
4 枚
银元
1585 点
最后登录
2021-11-1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399

帖子

2755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18 枚
银元
2338 点
最后登录
2024-4-19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600

帖子

3292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18 枚
银元
2674 点
最后登录
2024-4-6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752

帖子

1884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2 枚
银元
1130 点
最后登录
2019-1-9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362

帖子

1785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2 枚
银元
1421 点
最后登录
2024-4-10
你别说那养的人了,有的是莫事做啊,用来当玩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9

帖子

1125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0 枚
银元
1056 点
最后登录
2021-6-3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2743

帖子

7449

积分

少尉

鸽币
11 枚
银元
4688 点
最后登录
2020-10-25
全力支持,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4744 | 帖子:2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