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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巴中网友爆料购车被坑5000遇神反转,遭店家和官方双双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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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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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抄袭!

    近日,有巴中网友多次发帖称:客户在巴中市黄家沟汽车城东风小康4S店坑了5000块钱。根据爆料人反映,在今年8月一客户在巴中市黄家沟汽车城东风小康4S店看中一辆汽车并交付了5000元订金。随后不想在该店购买于是想要退还订金,却被该店拒绝。

    而爆料人声称所谓协议都是商家单方面做的,实际上就是一个霸王条款,因为协议只对客户有约束,对他们自己却没有任何约束!虽然一再反映此事,工商局市场监管局也没有介入处理。在贴文中,爆料人发出了涉事4S店的门头照和老板的照片(由于涉及个人隐私,不放相关人物的照片)。

微信图片_20191116110535.png

【完整贴文内容】

    然而任何事情都不能只听单方面一面之词,因为这极易对大众产生误导。那么事情原因究竟是怎么样呢?后来我们通过店方和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才总算还原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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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一客户在4S店看上了一款小汽车,签署了合同并且交付了500元定金。而在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通过下图合同和当事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客户交付的是500元的定金而并非是5000元的订金。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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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签订了正式合同之后,双方约定于9月1日由客户交付购车的尾款。但是在9月1日4S店曾多次通知客户到店提车,但客户却始终没有提车。随后更是称想要退还所交付的500元定金。而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到,是客户称的5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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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此,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也做出了公开回应。

微信图片_20191116112557.png

    至此,事情最终真相大白。我们可以看到事情并非像是爆料人所称的买车被坑了5000元,而是在签订了合同之后缴纳了500元的定金且自行毁约。

    而至于爆料人持续发布该贴,并且暴露了4S店当事人的照片,则有可能涉嫌违法。在此希望如果双方有矛盾纠纷,应当和平解决,而并非是使用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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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定金和订金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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