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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 在网上编造发布虚假信息,通江一男子被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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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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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政法,2019年4月16日,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居民周某城通过新浪微博“正义之人0837”等账号,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大量转发,造成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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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2007年,周某城与其妻因离婚发生纠纷,他便以村干部偏袒其妻为由,开始状告村“两委”。相关部门基于周某城“生活艰难、没有住所”的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了他一定补助。就是这次“补助”,让周某城尝到告状的“甜头”,从此走上“闹访”“缠访”“越级访”道路。

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周某城连续注册“天神5602828987”“正义之神6902893850”“正义之人0837”三个微博号,开始把道听途说的、其他信访人员口述的等开始在网上发布。如:《大轰炸新闻问责控告四川纪委巴中市通江县委政府重大贪腐集团……》等,引起了一些关注和转载。但用周某城的话说,“可惜点击量不大、转载量不大、影响力不大、关注度不大”。
为了把“点击量转载量影响力关注度”做大,4月16日13时28分33秒,周某城发布博文《四川省委刘XX王XX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包庇袒护巴中市》。博文一发,点击量很快达到2.7万余次,并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大量转发。
02.jpg
9月26日,通江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某城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周某城当庭认罪悔改,主动放弃上诉。
小编温馨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但任何言行都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希望广大网民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建设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网络空间,切莫将无知当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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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熙人生 2020-5-2 00:45 点赞 +1
汤汤圆儿 2019-12-28 23:43 点赞 +1
7mall 2019-12-18 15:49 点赞 +1
别碰我 2019-12-18 10:13 点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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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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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究竟如何?既不能逾越法律法规,又不能触碰道德底线,那还谈什么言论自由,别说他一个平凡人做不到,就是文学家,思想家,,,估计要达到这个标准都不可能,即使不触及法律,多多少少都要触碰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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